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账户拥有人(下称:声请人)提出声请获得2025年度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权利的时效为3年,即有关权利将于2028年12月31日届满,逾期则失效。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如声请人就2025年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预算盈余特别分配,以相同原因提出声请,则不用再就现金分享重复办理手续。
声请人可将以下文件亲身递交/由他人代交/邮寄至“澳门邮政信箱3094号”,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 属"居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在当地工作或就读由当地主管当局认可的高等或非高等教育课程",须递交以下文件:
- 声请书(RP);(填表样本)
- 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
- 声明书(C/17)(填表样本),并提交以下任一证明文件:
- 属居住者,须提交由内地民政部门、居委会、村委会或院舍发出的居住证明(如到前台可提交副本,须出示正本核对;邮寄方式必须提交正本),须使用机构信笺(内容包括:签发机构的全名、地址及电话、与声请人澳门居民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居内地的时段及内地住址,并有机构盖章及签发日期)(居住证明范本);或
- 属工作者,须提交由当地雇主发出的工作证明,并注明声请人的身份资料、任职时段及职位、公司名称及声请人的工作地点(工作证明范本);或
- 属就读者,须提交2025年由校方发出或网上印制的2024年1月至12月期间的成绩单或在学证明(在学证明模板),其内必须载明学校名称、与声请人澳门居民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学生证编号、在学时段、如属高等教育亦须载明学科/学系名称,课程须为当地主管当局认可的高等或非高等教育课程。不接受学生证或学费单。(如在2024年1月至12月内完成课程,须提交相关的毕业证书副本。)
- 如属其他的人道或其他适当说明理由的情况,须递交以下文件:
*如声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士,请参阅无行为能力人士的声请手续。
*如声请人于款项分配当年去世,请参阅由亲属或继承人代为提出声请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中午照常办公)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凼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中午照常办公) -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三盏灯综合大楼)
地址: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中午照常办公) -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地址: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小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三盏灯综合大楼)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视乎个案情况而定
备注/申请须知
对2025年度的预算盈余特别分配款项名单提出声请,声请人须递交2024年期间的证明文件。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 登入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查阅
- 电话:(853) 2853 2850
- 亲临社会保障基金服务点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以邮寄公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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