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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许可

续期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向药物监督管理局递交以下文件

  1. 填妥的 PN-2 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许可续期申请表格。

办理时限

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许可有效期为一年,许可持有人可于药物监督管理局网站内查询许可有效期,并于许可有效期届满前六十日内办理续期。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仍未办理续期及缴交续期费用,将导致许可的失效。

可以代辦
可以代領

费用

续期费用连印花税合共澳门元1,650元,倘在许可有效期届满后十五日内补交,将加收该费用百分之十。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仍未办理续期及缴交续期费用,将导致许可的失效。

审批所需时间

药物监督管理局自接获申请文件齐备之日起计30日内完成审批。

相关规范或要求

请查阅以下连结:经第27/2024号法律重新公布的第34/99/M号法令

进度查询方式

网上办理:“商社通”查询。

亲临办理:致电或亲临查询。

完成服务的结果物/金额

网上办理:“商社通”电子通知。

亲临办理:传真、邮寄或亲临领取信函。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下

1.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准照处

详细信息:

地址:澳门士多鸟拜斯大马路51号华仁中心3楼

电话:8598 352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预约:否

是否需要预约后处理:否

是否有其他途径:否


资料提供:药物监督管理局(ISAF)

最后更新时间:2026-10-15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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