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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满18岁人士销售烟草制品最高可被科处2万澳门元罚款


近日卫生局录得1宗涉嫌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个案,现已开立卷宗跟进。为保障未成年人士的健康权益,根据《新控烟法》有关规定,销售者应向怀疑未满18岁购买烟草制品的人士要求出示身份证明文件;若其未能出示,则应推定购买者为未成年人;而在本澳向未满18岁人士出售烟草制品属违法行为,一经定罪,可被科罚2万澳门元。卫生局呼吁业界,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切勿为一己私利而以身试法;市民大众如发现违法情况,亦应作出举报。

上述个案在本年6月发生,两名警员于黑沙环区某商场目睹1名目测年约13至14岁的青少年在某商店内购买了一包卷烟,且店员未有要求该名青少年出示任何证件以核实岁数。经警员截查及了解后,确认该名青少年年仅13岁,场所店员承认在向该名青少年出售卷烟时,未有要求购买者出示身份证明文件以核实岁数;此外,场所亦被发现未有将“禁止售卖烟草制品予未满18岁的人士”的告示张贴于显眼位置,且该告示亦已多处损毁及部份内容缺失。故此,该场所涉嫌同时违反第5/2011号法律《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第十四条第一款(一)项有关禁止向未满18岁人士销售烟草制品,以及同一条第二款(二)项有关在销售烟草制品的地点以显眼方式张贴式样经核准的告示之相关规定。现时,有关个案已被转介至卫生局跟进。

另外,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控烟执法人员共巡查场所146,384 间次,较去年同期增加78,712间次(+116.3%),平均每日巡查804间次。检控数为1,216宗,当中包括1,202宗违法吸烟个案、12宗销售不符合标签规定的烟草制品及2宗以货架形式销售烟草制品。在违法吸烟个案中,男性有1,107人(占92.1%),女性有95人(占7.9%);当中本澳居民有762人(占63.4%)、游客有341人(占28.4%)、外地雇员有99人(占8.2%)。此外,有46宗个案需召唤警察协助。而在缴付罚款方面,共有1,024人(占85.2%)已缴付罚款。检控个案最多的违法场所类别分别为食肆(共208宗,占17.1%)、商店及购物商场 (共192宗,占15.8%)、公园/花园及休憩区 (共132宗,占10.9%)。

娱乐场控烟方面,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卫生局及博彩监察协调局联合就全澳娱乐场巡查了315场次,共检控了84宗违法吸烟个案。违法吸烟个案中男性有75人(89.5%)、女性有9人(10.5%);游客有49人(58.3%)、本澳居民有33人(39.3%)、外地雇员有2人(2.4%)。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控烟办共接获838个电话,分别涉及352宗查询、460宗投诉,以及82宗市民提供意见。另外,6月份锁定了105个违法吸烟黑点(其中包括:八达新邨泰康楼、高士德商业中心、英皇宫殿娱乐场等),并对此巡查了354间次,发出控诉书52张,巡查检控率为14.7%。

另外在娱乐场吸烟室审批工作方面,截至7月2日,卫生局共收到40间娱乐场提出合共884间吸烟室设置的申请;当中有40间娱乐场共873间吸烟室已获许可。

自2019年1月1日起,除机场及娱乐场符合新标准设置且已获许可的吸烟室外,本澳公共室内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同时,禁止吸烟范围扩大至由主管实体划定的距离标示集体客运车辆停车处(巴士站)10米范围内。违法吸烟(包括违法吸电子烟)可被罚款澳门币1,500元。为保障非吸烟人士权益,控烟执法人员将一如既往,严格执法,巡查执法人员如目睹违法事实,定必检控。任何举报均会保密跟进处理。举报及查询热线:285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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