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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管理、居留

投资居留申请服务

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贸促局根据第3/2005号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适用范围内的人申请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临时居留的许可。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正接受行政当局有权限部门审查的有利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投资行为的权利人。

服务结果

如申请获得批准,可取得澳门临时居留的许可。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投资居留及法律厅

通讯地址:澳门马济时总督大马路29号双钻3楼A

电话:(853)2871 2055

传真:(853)2871 3950

电邮:djfr@ipim.gov.mo

网址:https://www.ipim.gov.mo


资料提供: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IPIM)

最后更新时间:2023-09-15 17:29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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