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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居留申请服务

投资居留的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申请人或授权人可透过网上排期预约系统http://onlinebooking.ipim.gov.mo)办理临时居留许可网上预约;亦可前往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进行预约,并按预约指定日期提交所需文件。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根据不同申请类别,提交相应文件:

申请投资居留的表格可于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网页下载。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 – 投资居留及法律厅
地址:澳门马济时总督大马路29号双钻3楼A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至下午1:00(截筹时间为12:30;接收补交文件至12:30)

下午2:30至下午5:45(截筹时间为5:00;接收补交文件至5:30)

星期六、日及特区政府假期休息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申请递交之日起计45个工作日的期限内,上述期限会因应第3/2005号行政法规第15条第2款2项内提及的期间中止计算。


备注/申请须知

  1. 第7/2007号行政法规于2007年4月4日生效,中止规范《投资者、管理人员及具特别资格技术人员居留制度》的第3/2005号行政法规第一条(四)项及第三条的效力。
    1. 按照上述行政法规,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于2007年4月4日起中止接受购买不动产居留新申请。
    2. 上述行政法规中止效力不适用于:
      1. 居留许可的续期;
      2. 已获给予居留许可的利害关係人所提出的、请求将居留许可惠及其家团成员的申请;
      3. 该行政法规生效前已向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提出的申请。
    3. 为适用上款 1.2.3.项的规定,尚未正式被接纳,但已安排在轮候提交申请的名单内,且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已就此作出登记的申请,亦视为已提出的申请。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网上查询居留申请;热线查询;亲临贸促局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首次申请及惠及申请(邮寄);续期申请(邮寄或前往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地下亲取)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身份证明文件


资料提供: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IPIM)

最后更新时间:2023-07-07 17:35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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