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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监狱积极维持狱内秩序


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代主任沈颂年在回覆立法议员吴国昌的书面质询时表示,回归后,监狱曾研究是否保留外籍狱警的事宜,考虑到澳门地小人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比较密切及复杂;而且根据防患於未然的管理方针,避免再次发生回归前的混乱状况。与此同时,若改变现时运作效果良好的系统架构,不排除可能构成监狱内部保安危险,亦浪费长期投放的资源与努力,更有可能令整体公共利益的持续发展也受到影响。所以,维持一定比例的外籍狱警人员,以协助澳门本地狱警执行职务,保障监狱的正常运作,是符合实际需要。 资料显示,2000年l月,外籍狱警有100人,占当时总狱警人数26%,而截至2009 年12 月,外籍狱警有81人,占总狱警人数18% 。 根据法律规定,澳门监狱的职责是执行羁押及剥夺自由的处分,而保安工作在狱政管理上为最重要的一环。澳门监狱的狱警队伍是由一群编制内的澳门本地永久性居民,以及以散位合同(需定期续约)形式聘请的一定比例已具备保安范畴技术的外籍(如尼泊尔及越南)人士组成。 根据基本法第99 条规定,赋予行政当局权限聘请外籍人士担任专业技术范畴职务,而在监狱的职务中,保安范畴应视为技术性及对人员质素有特殊要求之职务。 监狱无论在1999 年前或后,所聘请来澳担任狱警职务的外籍人士,均於其所属国家曾接受军事人员的训练,且大部份人员还具备在军队服务的经验;此外,上述人员还需要通过监狱的严格甄选,以确定他们具备担任监狱保安范畴工作的专业技能。所以,监狱在有关的招聘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1999 年前,监狱已招聘了100 名尼泊尔籍人士来澳担任狱警,以协助本地狱警维持监狱的保安工作。回归后,澳门监狱的人力资源,长期处於紧张状况,曾多次进行澳门本地的狱警招聘都未如理想。而且即使在招考中合格的人选,能够经过各个阶段的训练并通过考核、最后就职成为狱警的,其淘汰率也相当高,例如2006 年招聘了89 人,最后只有21人成为狱警,2007 年招聘的63人当中只有33人就职狱警。 而外籍狱警亦陆续出现离职的情况。如上所述,1999年有100名尼泊尔籍狱警,至2009年已陆续有56人离职,虽然,澳门监狱在2006年也曾派员赴尼泊尔进行招聘,惟因当时当地政局问题,只能招聘到14人。其后,於2008 年招聘了23名越南籍狱警。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131/IV/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