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及遏止私营部门贿赂》法律将於三月一日正式生效,社会工作局与廉政公署合办多场专题讲座,向全澳各社会服务设施的人员,推广新法的内容,提高业界的守法意识。 基於《预防及遏止私营部门贿赂》法律将於本年三月一日正式生效,廉政公署对贪污的调查和预防职责,将会全面覆盖公、私营领域;社会工作局为了加强社会服务界对新法的了解,联同廉政公署合办四场专题讲座,约有677人次出席,包括有社工局各部门的员工,以及有来自儿青、复康、长者、戒毒以及家庭服务的社会设施代表参与。 廉署助理专员杜慧芳及代表简佩敏,在会上介绍了《预防及遏止私营部门贿赂》法律内容,同时指出本澳有众多社会服务设施申领政府财政津助,故须审慎地运用公帑,尤其在采购的程序上,必须坚守廉洁的原则,会上又列举了多个例子说明会否构成行贿受贿等情况。 杜慧芳强调:私营领域贿赂的预防,重点在於私营机构的诚信管理,社福界须订定清晰的申报及监督机制、工作守则和指引,藉此减低违法的风险。讲座的最后一个项环节是互动交流,与会者就私营领域贿赂犯罪的告诉权、贿赂犯罪的形式等备受关注的话题,踊跃作出提问,从而加深对新法律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