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澳门近年社会及经济活动的快速发展,不同类型的机电设施不断被引进澳门使用;另一方面,考虑到市民对机电设施安全性的日渐关注,为进一步增强监管,政府已着手研究和制订机电设施的相关监督机制。 现时,本澳一般的新建及改建的机电项目之审批,由土地工务运输局负责审批项目的相关专业计划,当中主要包括供电计划、消防计划、冷气及通风计划;升降机及手扶电梯、燃气工程及供排水设施等等。在建造过程中,局方透过工程指导技术员及注册承建商的恒常监督机制,对机电项目进行监管,并落实有关的建设责任。 凡有关机电设备的安装、保养及相关专业技术员的登记注册等,现时均受到《民法典》、《都市建筑总章程》、《防火安全规章》,以及《电力升降机安全规章》等法规的规管。 然而,由於澳门至今仍没有专责部门负责监管营运或运作中的机电设备,因此,机电设施投入使用后的相关监督工作,将按不同的情况分别由相关的管理部门或发出行政准照的部门负责执行。 随着澳门社会及经济活动的快速发展,不同类型的机电设施不断被引进本澳使用;另一方面,考虑到市民对机电设施安全性的日渐关注,为增强监管,政府已着手研究和制订机电设施的相关监督机制。当中,为提高机电设备安装保养的安全准则,已对规管相关行业的承办商、规管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制度,以至强化安全守则等方面进行检视和修订,以制订相关的规章和制度,供业界遵循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