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日发生中药中毒事件,卫生局表示,已建立本地的药物安全性和质量通报系统,透过本澳的中医生、中医师等卫生专业人士向卫生局通报所发现的中药安全性及质量缺失资料。同时,将完善专业注册制度,建立统一及制定资格考试制度,以提高医疗人员的水平。
根据法律规定,卫生局负责对中药房及从事中药进出口及批发业务的药物产品出入口及批发商号的准照审核及签发,亦对其运作进行监察。卫生局的稽查员会不定期对中药房及药物产品出入口及批发商号进行稽查,现场检查所述场所的药物采购、储存及供应等活动,检查产品的来源和质量,同时抽取中药材进行质量检测,倘发现质量有问题的中药材,则立即进行市场回收。
在中药的安全性及质量监管方面,卫生局除了通过稽查、抽检、讯息收集和通报来确保中药的安全性及质量外,亦已建立本地的药物安全性和质量通报系统,透过本澳的中医生、中医师等卫生专业人士向卫生局通报所发现的中药安全性及质量缺失资料。此外,亦已与医院建立恒常的通报机制,一旦收集到中药安全性和质量资讯,卫生局会尽快作出综合评估、分析及按照有问题中药的危害程度作出适合处理,并会适时将有关资讯公布。
此外,卫生局亦於2004年出版「澳门毒性中药材质量控制与应用」一书,该书收载澳门特区毒性中药材表的30种毒性中药材的性状、鉴别、用法用量、注意事项、毒性、中毒症状及治疗等资料,为上述专业人士提供关於该类药材的临床使用和用药安全等重要资讯作参考,以促进毒性中药材的安全及合理使用。
目前,澳门特区所用的主要中药材分为毒性中药材表、普通中药材表及食药兼用中药材表三部份,当中规定毒性中药材表和普通中药材表内的中药材须在获得卫生局发出准照的中药房出售;毒性中药材必须经中医处方,而中药房亦须在病人出示中医生处方下才可调配。
值得指出的是,中药中毒在澳门并不普遍,今年只发生一宗,而过去五年累计只发生四宗,对於上述个案,卫生局已采取即时的处理措施,并对相关的中医生依法展开调查和处理,以阻止中毒个案再次发生。
至於中医专业资格评审方面,依据现行的法令规定,中医生必须具备中医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医师则须具从事中医职业之适当培训,并须透过中医师资格认可委员会发出的书面认可证明。无论中医生或中医师,其专业执照均由卫生局发出。随着社会的发展,卫生局将完善专业注册制度,让业内人士具备专业地位,以提高医疗人员的水平。目前,现正积极筹备医务委员会,建立统一及制定资格考试制度,以取代现行的学历评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