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将於本年10月20日生效,为加强食品行业对此新法例的认识,法务局与民政总署於7月4日举行了第一场《食品安全法》讲解会,邀请食品行业代表出席,介绍法例的内容以及食品生产经营时的义务,并听取业界的意见。相关讲解会将陆续举行,亦会透过一系列宣传提升业界及市民对《食品安全法》的认识。 该场讲解会於7月4日下午3时在民政总署卫生监督部礼堂举行,食品业界包括澳门供应商联合会、澳门百货办馆业商会、澳门冻肉食品业商会的代表出席,亦邀请了相关政府部门包括经济局、卫生局、消费者委员会及海关的代表出席,总共约80人出席讲解会。 法务局查核暨申诉厅厅长林智龙简介《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新法例将於本年10月20日生效,其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的预防、控制及应对措施,以及针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机制作出规范。法例亦列明食品生产经营时的义务,包括保存进出货纪录,通报食安风险等,从而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民署代表向业界分享如何履行食品生产经营时的义务,包括:应慎选货源、拒絶售卖来历不明的食品、了解所进口的食品是否需要接受卫生检验检疫并依法申报,以及保留食品进出货纪录以便溯源管理等。民署已推出部分的指引,市民可查阅民署食品安全资讯网www.foodsafety.gov.mo,民署亦鼓励业界到此网站登记电子预告服务,以接收国际及本地的食品安全相关讯息。 讲解会上,业界发表多项意见,包括法例条文的解释、为业界制定清晰的操作指引等,法务局及民署分别对有关意见作出回应。 为有效推广《食品安全法》,法务局与民政总署将陆续举办多场讲解会,及透过媒体播放电视及电台广告;此外有关宣传单张亦已印制,民署会到食品店铺派发单张,及在恒常社区学校讲座中强化宣传,以提升业界及市民对《食品安全法》的认识,从而进一步关心食品安全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