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男学生涉嫌性侵被羁押


就近日媒体报导的一名十六岁男中学生涉嫌性侵女同学的案件,警方介入调查后拘捕嫌犯,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

初步侦查显示,涉案男学生涉嫌触犯《刑法典》第157条规定的“强奸罪”,根据法例规定,相关罪行可处三至十二年徒刑。

经对嫌犯进行首次司法讯问,因应案件的严重性及实际情况,尤其当中显示的预谋以及暴力侵犯被害人性自由的恶劣情节,为防止嫌犯逃避法律制裁及继续作出犯罪行为,经承办检察官提请,刑事起诉法庭法官命令对嫌犯采取羁押的强制措施。

根据《刑法典》的相关规定,本澳的刑事归责年龄为十六岁,年满十六岁的行为人作出犯罪行为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包括徒刑及罚金,以及其他相应法律后果。

对于作出犯罪或者轻微违反的年满十二岁但未满十六岁的行为人,第2/2007号法律《违法青少年教育监管制度》亦因应不法行为的严重性,规定可对未成年人适用包括收容在内的教育监管措施。

依照《刑事诉讼法典》规定,案件将适时送还检察院以继续进行相关的刑事侦查措施。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