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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与澳门金融管理局签署货币互换协议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与澳门金融管理局(下简称“澳门金管局”)今日(5日)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下简称《协议》),是双方在现有的合作基础上,新增的一项货币管理合作机制,以维护内地与澳门的金融稳定,支持经济和金融发展,体现了国家对澳门发展人民币业务及构建“中国 —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的支持。

《协议》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及澳门金管局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陈守信在北京共同签署。《协议》有效期为3年,经双方同意可续期及更新。根据《协议》条款,互换交易最高累计额度为300亿人民币或350亿澳门元;互换机制属备用性质,只有当本地金融市场出现人民币流动性短缺的情况下,始由澳门金管局启动相关安排。

配合《协议》的生效,澳门金管局已为外汇储备建立人民币资产组合,并将启动与本地银行的澳门元─人民币的兑换交易及掉期合约交易,建立本地货币市场的人民币流动性管理设置。澳门金管局相信,《协议》的签订将有助促进澳门离岸人民币业务的稳健发展,进一步助力澳门“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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