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东帝汶民主共和国法律及司法互助协定》签署仪式於今(21)日在澳门特区政府总部举行。
澳门特区经中央人民政府授权,与东帝汶民主共和国签订本协定,由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代表澳门特区与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司法部部长Lúcia Lobato签署。
该协定属於框架性文件,涵盖内容包括:职业培训、登记、公证及民事身份资料、资料库及法律资讯,以及免除要求认证公文书等方面。
在协定的框架下,双方今后将就以下事宜继续磋商,以进一步落实本协定:
(1) 协助缉捕和移交逃犯
(2) 移交被判刑人
(3) 承认和执行刑事判决
(4) 送达刑事司法文书
(5) 刑事调查和取证
(6) 送达民事司法文书和民事取证
(7) 承认和执行民事判决及仲裁裁决
(8) 送达司法外文书和承认其效力。
本协定待双方完成所需程序的通知起30日后生效。
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司法部长在本澳进行为期2天访问,在澳期间将拜访司法领域及其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