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选民登记法》生效以来,行政暨公职局透过不同途径宣传和推动选民登记,让全澳市民清楚知道:如想在明年(2009年)的选举中投票,必须在今年(2008年)12月31日前登记做选民。 行政暨公职局在新法律生效后,除了扩充公共行政大楼的选民登记服务设施并延长服务时间外,亦透过每日在不同区域轮流设立流动选民登记站为居民提供服务,居民除日间外,夜间、周六、周日和节假日都能方便地办理选民登记手续。 回顾新法律生效个多月以来选民登记的工作情况时,行政暨公职局朱伟干局长特别感谢民间社团和学校对该局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并指行政暨公职局将为所有有意办理选民登记的市民创造条件,务求有意在明年的选举中投票的合资格居民,都能在今年12月31日前办妥登记的手续。 本周行政暨公职局除了透过设立流动选民登记站服务各区市民之外,还先后到访中葡职业技术学校、旅游学院、濠江中学氹仔分校和圣保禄学校,为在校师生办理选民登记。此外,本周末,除了流动选民登记站继续按计划落区为民服务外,行政暨公职局还将应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澳门志愿者总会和澳门工会联合总会的邀请,在有关社团举办的社会公开活动期间设立流动选民登记站为合资格的居民即场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