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贾利安在回覆立法议员区锦新的书面质询中表示,对於土地批给方式,特区政府一直严格按照《土地法》的规定,在满足中、长期的社会和发展需要,符合城市规划和各项相关法例的要求下处理相关的土地批给申请。
同时,政府正从完善现有法规,加大工作透明度考量,全面推进完善土地批给的短中长期措施,并会积极与立法会「分析土地及公共批给制度的临时委员会」合作,以及透过已成立的「土地发展谘询小组」,增加公众监察和提高土地批给的透明度,以回应社会诉求。
贾利安又指出,回归后,政府处理的免除公开竞投土地批给主要是为了落实博彩合同中投资计划的项目,或一些能配合澳门经济和旅游业发展,强化博彩、旅游、娱乐、酒店及会议展览设施,推动澳门迈向会展商务旅游城市的项目,其中一些项目的批给程序更始於多年前澳门经济低迷时期,并且已获政府承诺批给土地。因此,为履行博彩合同中的义务或已作出开立批给案卷的批示,政府考虑各申请的具体情况后,在《土地法》第五十七条所指「获承认有利於本地区发展的建设」可免除公开竞投的框架下,完成相关的土地批给程序。
另一方面,他表示,筷子基两幅土地的成交价高於市场预期,虽反映竞投者对澳门整体发展前景及房地产的未来价值充满信心,但并不反映上述地区目前的房地产价格,只是发展商对未来房地产价格的一个理想预期。实际上,订定批地溢价金的相关法规中,订定的楼宇价值是透过参考及分析大量最新楼宇成交资料,以及官方及非官方的统计资料总结得出,政府会继续密切注视市场的发展和变化,藉着土地溢价金计算的恒常检讨机制,对溢价金作出适时的修订。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73/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