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何厚铧今(22)日出席立法会答问大会,宣布会向正轮候社会房屋的家团发放住屋津贴、增拨土地作为兴建公屋的土地储备、以及规定公共工程必须雇用本地工人,以确保本地工人优先就业。 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在随后的记者会上进一步表示,特区政府在公共房屋方面推出两项计划,其一为在路环石排湾地段划出12幅土地,作为兴建公屋的土地储备,有关土地面积共42,300平方米,估计可建成楼面面积为306,000平方米,区内亦预留公共设施及绿化带用地。他表示,这措施是在2010年前兴建19,000间公共房屋的计划内。另外,房屋局亦将於短期内透过网页和其他方式,适时向社会公布各项公屋兴建项目的进度,增加透明度。 他表示,另一项计划为向正轮候社会房屋的家团发放住屋津贴,纾缓其租金压力,发放期暂定为一年,日后再行检讨。具体而言,申请者不能拥有物业及须符合社屋竞投的每月家团总收入限额;津贴金额按家团人数分级,一至二人家团每月发放津贴750澳门元,三人或以上家团津贴为1,100澳门元。因应是项计划,特区政府预算一年支出8,500万澳门元。 他补充,申请者在收取津贴期间,如获分配社屋或自置物业等,将被终止发放津贴;同时,若作虚假或不确实的声明,或使用欺诈手段,除须双倍退还已收取的津贴金额及从竞投中除名外,3年内亦不得参加房屋局推出的任何房屋计划,且不影响倘有的刑事程序。 刘仕尧透露,为保障本澳建筑工人的就业机会,特区政府将以试行方式,要求各公共部门,包括自治机构,对一般性且预算少於1000万澳门元的公共工程(包括政府部门的装修工程),不论以公开或谘询形式招标,均在竞投条件中规定承建商除涉及特殊工种外,在工程中必须全部雇用本地工人。有关措施会按劳动市场变化适时评估调整。 至於特殊工种,承建商必须说明理据,经劳工事务部门分析,并透过中介机构协助进行配对后,确认本地无法提供相关人员的前提下,方可允许承建商雇用外地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