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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增拨8亿为民纾缓通胀压力


特区政府今(11)日宣布,从下月起推出一系列临时经济补助措施,协助广大市民、特别是弱势社群和低收入阶层纾缓通胀压力。 临时经济补助措施包括两项为期一年的补贴,即电费补贴及对本澳全职低收入受雇人士的补贴,以及三项照顾弱势社群的补助措施。 临时经济补助措施总支出预算约8.14亿澳门元(下同)。 考虑到普遍物价上升对本澳整体居民造成影响,从今年4月至明年3月期间,政府将向全澳约18万个住户提供每户每月150元电费补贴,以纾缓通胀压力。倘该月电费少於150元,馀额可继续累积使用,直至用完补贴金额。按电力公司估计,本澳现有约5万5千个住宅单位的每月电费是少於150元,占所有居住单位数目的三成,这些住户将可完全免交电费;另约有6万个单位每月电费是介乎於150至300元,占所有居住单位数目的三成三,这些住户将最少可以免交一半电费。初步预计此项计划的总开支约为3.24亿元。 与此同时,政府特别关注弱势社群和低收入阶层面对通胀的生活压力,将透过收入补贴与经济援助进一步减轻其在通胀下的经济负担。 凡年满40岁以上的本地居民、全职工作、每月平均工作时数不少於152小时、每月平均总工作收入不超过4,000元,以雇员身份向社会保障基金供款者,政府会提供收入补贴,使其收入达到每月4,000元,约相当於现时工资中位数一半。计划自2008年第一季至第四季实施,补贴每季度申请及发放一次。有关计划的具体申请和处理方法的行政法规将尽快交行政会讨论,并於短期内公布,以期尽快纾缓居民的生活压力。估计受惠人数约1万6千人,政府财政支出将增加约3.5亿元。 同时,为确保弱势社群能维持基本的生活质素,特区政府将在4月向现正收取社会工作局定期经济援助金的贫困家庭增发一次性相等於三个月的额外经济援助金;资料显示,收取有关定期经济援助金的贫困家庭约5千2百户。而现正收取社会工作局三类弱势家庭特别补助的家庭亦可获增发一次性相等於三个月的额外特别补助。另外,将继续在5月及8月向三类弱势家庭及有需要的家庭发放特别生活津贴。此三项措施的总支出约6,750万元。 此外,为回应社会的诉求,特区政府将在5月向受惠的长者增发一份敬老金,金额为1,800元。预计支出约7,250万元。 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表示,特区政府注意到本澳物价近期处於较高水平,影响广大市民的生活质素和购买力。考虑到澳门属於高度的自由经济体系,缺乏强力压抑物价的可用措施和空间,因此,今次采用的措施主要由提升居民的支付能力方向出发。除此之外,特区政府将尽快完成养老金调整工作,并将在有需要时检讨各项措施,缓减广大市民,特别是低收入人士在物价处於较高水平下所承受的生活压力。 社会文化司司长崔世安表示,特区政府继续密切关注物价上升对市民的影响,以制定适时的应对措施。同时,稍后亦将在社会工作委员会中进一步讨论调整敬老金的方案。
临时经济补助措施 一、为期一年的两项特别临时补贴计划,由电费补贴及对本澳全职低收入受雇人士补贴两项临时措施组成。初步预计总开支约为 6.74 亿元 ( 澳门元,下同 ) 。 附表: 临时措施 电费补贴 本澳全职低收入受雇人士补贴 补贴期间 2008 年 4 月至 2009 年 3 月 2008 年第 1 至 4 季 受惠对象及资格 . 本澳约 18 万个住宅单位 . 估计本澳约有三成(约 5 万 5 千个住宅单位)居住单位在补贴期间可完全免交电费 . 另约有三成三(约 6 万个住宅单位)将最少可以免交一半电费 资格: . 年满 40 岁以上的本地居民全职工作受雇人士
. 在申请补贴季度的每月平均工作时数不少於 152 小时
. 申请补贴季度的每月平均总工作收入(包括由不同雇主所取得的总收入)不超过 4,000 元 . 申请人是社会保障基金以雇员身份供款的受益人 具体措施 . 每一居住单位每月可获补贴 150 元电费 . 该月电费少於 150 元的单位将免交电费,馀额拨入下一个月继续使用,直至补贴总金额达 1,800 元为止 . 每月电费多於 150 元的单位将最高可获补贴 150 元,馀额由住户自行缴交 . 政府将对合资格人士提供收入补贴使其在补贴期间的平均收入达到每月 4,000 元的水平 . 计划为期四个季度,每季度申请和发放一次 预计开支 约 3.24 亿元 约 3.5 亿元 二、照顾弱势社群的补助措施 1. 在 4 月份向现正收取社会工作局定期经济援助金的贫困家庭增发一次性相等於 3 个月的额外经济援助金,支出增加约为 4,950 万元。 2. 在 4 月份向现正收取社会工作局三类弱势家庭特别补助的家庭增发一次性相等於 3 个月的额外特别补助,支出增加约为 300 万元。 3. 在 5 月及 8 月份继续向三类弱势家庭及有需要的家庭发放特别生活津贴,支出约为 1,500 万元。 特区政府除采取上述扶助弱势贫困家庭的额外措施外,亦将密切关注物价的上升情况,以制订适时的应对措施。此外,亦将在五月份向受惠的长者增发多一份敬老金,金额为 1,800 元,支出增加约为 7,250 万元。同时,稍后亦将在社会工作委员会中讨论调整敬老金的方案,以回应社会的诉求。上述的额外援助弱势贫困家庭的措施和增发敬老金的总预算支出约为 1 亿 4 仟万元。 上述 3 项照顾弱势社群的补助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 下表假设个人或家团并没有任何收入 ,则於本年 4 月将会收到社工局所发放相应的 3 个月额外援助金及其总数金额。 最 低 维生 指 数 家团人数 援助金额 * 3 个月额外援助金 总 数 1 2,400.00 7,200.00 9,600.00 2 4,160.00 12,480.00 16,640.00 3 5,870.00 17,610.00 23,480.00 4 7,240.00 21,720.00 28,960.00 5 8,560.00 25,680.00 34,240.00 6 9,530.00 28,590.00 38,120.00 7 10,500.00 31,500.00 42,000.00 8 人或以上 11,480.00 34,440.00 45,920.00 * 计算援助金额方法:援助金额 = 最低维生指数 - 个人或家团每月总收入 2. 三类弱势家庭:即单亲、残疾人士和长期病患者家庭。 社工局现时向上述三类受社工局 援助金的贫困 弱势家庭发放特别补助: (1) 单亲家庭子女学习活动补助 幼稚园或小学:每月 100 元 中学:每月 200 元 大学:每月 300 元 (2) 残疾补助:每月 300 元;无亲属的独居者每月 400 元。 (3) 护理补助:每月 300 元;无亲属的独居者每月 400 元。 注:以上的特别补助是在家庭援助金之外的额外补给 。 3. 特别生活津贴是在每年 5 月和 8 月向上述三类弱势家庭所发放的特别津贴,其金额相应於最低 维生指数数值的一半,以支付一些节日 ( 如端午节 ) 及每学年度开学前购买教科书的补助 。 特别生活津贴除支援那些经济能力不足的三类弱势家庭外,社工局还与民间社团合作,向清贫的家庭 ( 泛指在职低收入的三类家庭,一般不符合申领经济援助的规定,即边缘性未获发援助金的家庭 ) 发放上述 5 月和 8 月 的特别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