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事务局和土地工务运输局分别回覆立法议员有关招聘、求职登记资料及电力装置营运准照的书面质询。 劳工局局孙家雄回覆高开贤、郑志强及贺定一联合提出的质询时指出,劳工局设有非强制性的免费就业服务,对於拟藉此招聘人员的雇主及希望在私人劳务市场寻找工作的澳门居民,该局均会为他们进行登记;有关资料除用於就业转介外,该局亦会就此进行分类、统计及分析,每月编成报告。报告内的统计数据会以按月及季度的形式在劳工局网页向外公布,并送交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经济发展委员会和统计暨普查局,为劳动政策的制定和劳动范畴的研究提供参考。 另外,劳工局将最新的职位空缺资料,透过报章、张贴於该局大堂,及以电邮寄予非牟利团体及机构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公布。劳工局网页上亦设有“招聘及就业选配”服务平台,提供网上求职及招聘资讯,每日更新资料,求职者更可直接与愿意公开资料的雇主联系,进行自助就业选配。 回覆中提及,特区政府十分关注本地区人力资源的供求状况,各个与劳动及经济等范畴相关政府部门及谘询机关均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及评估,提出意见及建议,以协助特区制定短、中、长期的人力资源措施及政策。 工务局局长贾利安回覆崔世平的质询时表示,有关「电力装置的营运准照」法规修订之文本已完成,经吸纳业界意见并作调整后,现正进行最后的法律谘询阶段,争取2008年进入立法程序。 他表示,鉴於澳门近几年经济发展,生活及营商环境的迅速变化,现时规管签发第七等电力装置营运准照的法令部份已不对应,故该局接纳澳门电力有限公司客户谘询委员会的建议,修改有关法令。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555/III/2007、642/III/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