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黄传发在回覆立法议员陈明金的书面质询时表示,司法警察局自2000 年初以来已充分意识到网络犯罪对社会的危害,采取一系列预防和打击措施;多年来,局方资讯罪案调查科成功侦破一批在澳门发生的网络犯罪,也曾经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执法部门合作,共同侦查跨境网络犯罪。 司法警察局在多年的执法工作中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和打击策略,当中包括,透过发言人机制及时公布有关网络欺诈的犯罪资讯;制作各种防罪指引,派发到社区、学校和商铺等。一方面针对网络犯罪招聘专门技术人才,充实侦查人员和技术人员队伍,另一方面不断派出侦查和技术人员前往各地进行交流和培训,及时吸收各地区侦查网络犯罪的经验,增强侦查能力。司法警察局也计划成立资讯罪案调查处和电脑法证处,分别专责电脑犯罪的调查工作和网络安全的监察。 同时,有关警务部门近年来一直积极与内地、香港、新加坡等地的网络执法部门加强沟通合作。有关部门主动与互联网服务供应商联系和沟通,促进彼此合作,共同预防和打击网络犯罪。 另外,司法警察局亦建议加强对相关行业的监察,或从立法的角度,增加其配合警方刑事调查的法定义务,同时借鉴中国内地、韩国及其他国家或地区有关网络管理的通用做法。 黄传发在回覆立法议员李从正的书面质询时表示,为有效地从源头上堵截及遏止有关逾期逗留人士短期内再次入境的情况,治安警察局与内地公安机关就向内地通报在澳逾期逗留人士名单的事宜进行了多次磋商,希望由内地公安机关协助限制他们出入境或不向他们签发「赴澳签注」。 目前,当逾期逗留人士被截获及送往出入境事务厅作遣返处理时,出入境事务厅会对其采取指纹认证手续,并套取其指模纪录送往情报厅作指模校对,确认其真正身份,防止其利用第三者身份再次入境,若证实其利用他人身份再次入境,警方会作出检控及送检察院审理。 警方由本年8 月18 日开始已根据第23/2009 号行政法规之规定实行对逾期逗留者的罚则。实施至今,警方对逾期逗留人士作出罚款的处罚,已从平均每天589 人次减少至108 人次,减幅明显。此外,各边境站亦开始进行面容识别系统的开发及测试工作,该措施将有效防止他人使用第三者身份再次入境。 对於公开逾期逗留人士资料的问题,由於该等资料记录属於「个人资料」部份,警方认为根据第8/2005 号法律(个人资料保护法)之规定,不能随便透露。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编号721/III/2009、742/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