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工务运输局昨日(6日)下午与澳电电力谘询委员会代表举行会议,讨论有关修订第七等电力装置营运准照(俗称:七等则)行政法规进度,政府表示,现正进行最后修订,争取尽快完成送交行政会审议。 澳电电力谘询委员会代表一行八人拜访土地工务运输局,与土地工务运输局副局长刘振沧、公共建筑厅厅长黄昭文及图则暨工程处代处长吴永辉举行会议。双方就修订第七等电力装置营运准照法规进行讨论。土地工务运输局透露,有关法规草案已交行政会讨论,现正根据行政会及法律部门所给予的意见作最后修订,局方将争取尽快完成修订工作,再送行政会审议。 现行第七等电力装置营运准照制度已沿用多年,随着社会的发展需要,有必要进行修订,以回应社会实际的发展。为此,土地工务运输局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及谘询业界及社会意见后,对相关法规进行修订,目的在保障用电安全的原则下,尽量简化行政程序,方便市民。其中,法规草案建议设立大厦电表转名制度,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容许电表转名,以回应社会的诉求。
政府与电谘委就“七等则”交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