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政府争取明年将《土地法》修订草案公开谘询


为配合本澳实情况及城市发展需要,政府於2008年对《土地法》及其配套法例进行检讨,并於同年底将有关初步建议谘询文本公开谘询,向澳门社会各界徵询意见。特区政府一直循序渐进持续进行有关工作,为确保日后推出的立法草案更具操作性,今年初更委托学术机构的专家意见小组就土地法之修改展开了理论与操作问题之细详研究。待收到专家意见小组提交的建议稿后,政府会参考当中的建议,正式草拟《土地法》的修改草案。政府争取明年将草案公开谘询,收集意见,以完善草案内容。 现行法例未能配合发展 现行的《土地法》於1980年颁布,并因应社会的发展需要而进行了多次的修订。随着近年本澳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有关法律制度已未能配合发展需要,有必须进行全面检讨和修订,务求强化和完善本澳的土地管理工作,令土地资源的合理和有效利用,以促进受到土地资源制约的澳门,社会与经济能得到长远可持续发展。 为此,运输工务司於2008年初成立了 「检讨及修订《土地法》工作小组」展开修法的相关研究工作,在拟定报告的过程中,政府工作小组除听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外,亦向本澳业界谘询意见和建议, 同时还前往邻近地区交流吸取经验,以及参考其他地方的相关法例。 政府小组提八大修改方向 鉴於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因此,有关政府小组认为:土地利用以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城市」为基本原则,此外,土地利用过程中,须以透明化、规范化方式进行管理,并引入公众参与机制等。在上述原则下拟定了「《土地法》及其配套法例初步检讨建议」的谘询文本,并从批地方式、批地面积、批地期限、修改批地用途、批地的转让、溢价金的订定方法、批地程序、监察履行批地合同的机制这八大方向提出修改建议。 小组於2008同年11月将「《土地法》及其配套法例的初步检讨建议」谘询文本,并透过多渠道多方式公开徵询社会意见,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各抒己见。综合而言,社会基本认同工作小组在的八大修改方向,并提出了不少建议。就修改批地用途方面,提出以协议方式批出的土地不允许更改用途;批地程序应公开化和引入公众旁听机制;政府应设立监督履行批地合同的机制等。政府工作小组更於本年初将搜集的社会意见进行整理和汇总,并向社会公布。 学术机构巩固深化内容 然而,考虑土地制度问题复杂,立法技术要求高,而《土地法》及其配套法例涉及利益广而深,对社会发展及土地的合理利用有极深远的影响,因此,为令修订后的《土地法》及其配套法例能达到当初设定的“透过适当处理和使用有关土地,以促进澳门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并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的立法目的,政府2009年初委托了学术机机进行有关修订《土地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法律草案之研究。有关学术机构组成了“专家意见小组”,有关小组将在政府工作小组所提出的「《土地法》及其配套法例的初步检讨建议」谘询文本,以及所收集的社会意见之基础上,通过有针对性的实地调研及科学化数据采集与对比分析等方法,再参考其他同类型国家与地区的立法实践情况后,草拟一份既具扎实理论基础又具可操作性的“建议稿”,供特区政府日后完善法案的重要参考。 草案会理论与操作相兼备 此外,专家意见小组亦会透过举行研讨会等的方式,吸纳专家学者的宝贵经验和独到见解,以及吸取海内外在这方面的成功和先进经验。今天(9日)举行的研讨会,正是基於这个前提下而举行的。 特区政府工作小组会与专家意见小组在各个工作环节中保持紧密沟通和联系,力求深化后的草案能取得佳的立法成果与社会效益。专家意见小组已於今年初启动了相关工作,并争取在明年向政府提交一份附立法理由与理论说明的立法草案学者建议稿。政府在参考有关建议稿的建议后,将着手草拟修订《土地法》的草案,然后再将之公开谘询公众意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草案内容,务求能拟定出切合本澳实际情况的《土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