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表示,特区政府一直关注本澳居民的住房问题,亦会视乎社会与经济的变化而制订适时的政策。 陈丽敏及房屋局局长郑国明分别回覆立法议员吴在权及关翠杏有关房屋政策的书面质询时表示,随着经济发展,楼价上升较快,居民反映置业困难的问题,特区政府在2007年年底开始研究,经过详细谘询和进一步研究,决定推出《自置居所信用担保计划》及《自置居所贷款利息补贴制度》,为期一年。 陈丽敏表示,为配合该两项计划的推出,房屋局亦已先后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并以社团、银行、地产业作为对象举办多场说明会,详细介绍有关计划。有关计划的监管问题,郑国明亦表示,特区政府负责监管金融体系的行政机构,将跟进市民反映的银行投诉,而自由市场的机制亦会让市民作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此外,郑国明回覆立法议员吴国昌书面质询时表示,落实增加公共房屋之供应量,是特区政府在跟进公共房屋工作上的努力方向。为实现有关承诺,特区政府已在多方面作出努力,包括寻求各种可行方案来加快兴建公共房屋;对现时社屋轮候家团,透过发放社会房屋轮候家团临时住屋补助,解决其住屋压力,加上《自置居所信用担保计划》及《自置居所贷款利息补贴制度》,期望以此减轻市民在自置居所时的首期供款压力及后续供款的利息负担。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370/III/2009;500/III/2009;532/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