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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暨普查局按国际标准界定旅客身份


统计暨普查局代局长邝碧芳回覆立法议员陈明金的书面质询时指出,该局公布的入境旅客数目是按照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的标准定义及准则界定旅客身份,并向专责记录旅客出入境资料的治安警察局提供及解释有关定义的内容和分类方法。 邝碧芳表示,基於在出入境人次中,外地雇员和留学生等非旅客占了一定比例,统计暨普查局根据澳门实际情况,已适时与治安警察局及旅游局举行跨部门会议,并经考虑在不延迟旅客办理入境手续及增加各口岸入境人流压力的前提下,应用资讯科技将所有入境人士再进行仔细分类,包括澳门居民、旅客,以及其他非澳门居民。 回覆中提到,鉴於电脑程式的编写、测试、数据运算及评估需时,有关工作已在2008年分阶段落实,故由2009年1月开始,每月提供更仔细的入境人士分类资料;为提高数据的适用性和可比性,亦将2008年的资料按相同方法重新处理,方便使用者进行直接比较。根据新的分类计算,2008年澳门的入境旅客为22,907,724人次,其他非澳门居民为7,278,016人次。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http://www.al.gov.mo/ );编号101/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