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於某电视台於11月18日晚上就垃圾焚化中心运作情况之报导,环境保护局深表关注,目前垃圾焚化中心一切运作正常,但会密切了解情况,以及要求营运商就事件尽快在一星期内提交初步报告。局方将就报告作进一步跟进和调查,并查明有关原因,稍后会再对外公布调查结果。同时,环保局将於明年开展焚化中心旧厂设备之升级计划。 特区政府於2008年就“澳门垃圾焚化中心的营运及保养服务”进行招标,中标公司为一间包括本地公司、葡萄牙公司、以及两家台资公司所组成的联营公司。服务期由2009年7月1日 至 2019年6月30日,共10年,判给的总金额为澳门币279,279,000.00元。当中,股东之一的两家台资公司,现时於台湾共营运及保养8座垃圾焚化处理设施,占台湾19座由民营公司操作之大型废弃物焚化处理设施的42%。8座废弃物焚化处理设施的总处理能力为每日7,400吨。 特区政府一直严格监管承批公司对垃圾焚化中心之管理及运作服务,定期会与承批公司召开会议及分析相关数据,同时,在焚化中心的中控室内亦设有远程监察系统,如发现异常,亦可即时作出跟进处理。 同时,环保基建管理中心的办公大楼设於垃圾焚化中心的行政大楼内,即本身已有一批专责人员长期驻守,密切监察焚化中心的运作情况。环保基建管理中心的人员亦会不时巡查,以及随时在垃圾焚化中心的控制室内提取相关营运资料和数据,并作出相应分析。 垃圾焚化中心於今年5月短暂处理医疗垃圾的安排,原因是特殊和危险废物处理站进行维修,因而有12天的医疗垃圾(共16.45公吨)是运往垃圾焚化中心处理,但均会严格遵守投入每台焚化炉每小时不多於1.2公吨(即等於每台焚化炉每小时处理量的十分之一)的指引,且炉温必定保持在850摄氏度以上,确保医疗垃圾能充分燃烧。 焚化中心新厂於2008年第4季投入运作,尾气处理符合欧盟的最新排放标准,而旧厂亦一直运作良好并符合原来的设计。为优化垃圾焚化中心之各设施,特区政府早前已表示为确保旧厂达到与新厂一致的最新欧盟指引规定,今年将进行招标工作,而有关筹备工作已将近完成,预计明年可开展旧厂尾气设备升级计划。环保局将继续密切监管各环保基建设施的运作、卫生及安全等情况,并会不断完善厂房设备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