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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务局呼吁公众继续就都市建筑法律法规发表意见


《都市建筑法律制度》及《都市建筑法律制度的行政性质规范》谘询期明日(十月九日)结束,土地工务运输局呼吁公众踊跃发表意见;而在谘询期结束后,局方亦会继续接受社会意见,务求集思广益,进一步完善谘询文本条文。
街总副理事长李卓君、大厦管理资源中心主任陈溥森、副主任秦昶;大厦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罗宝泉、黄桂清、陈国雄等一行八人今日(十月八日)下午拜访土地工务运输局城市建设厅,就正在谘询的《都市建筑法律制度》及《都市建筑法律制度的行政性质规范》送交书面意见,由厅长陈荣喜、监察处处长梁俊佳及职务主管程道全接见。 街总在书面意见及会面中提出六点建议,包括延长第二轮公开谘询期、延长新建楼宇的质量保修期、设过渡期及按轻重缓急处理僭建物、尽快实施强制验楼制度、对不遵守拆卸令的非法工程落实做到在不动产登记中同步加注、慎重考虑透过公告可“推定同意”维修楼宇的条文免被滥用。 陈荣喜感谢街总对修订有关法律法规的重视,并强调谘询期结束后,市民如有任何意见仍可向局方反映。考虑到社会对透过公告可 “推定同意”维修楼宇的条文存在忧虑,土地工务运输局已计划设立配套机制,小业主在大厦张贴公告、并透过“推定同意”方式申请维修工程后,局方将另行在大厦张贴告示,通知大厦住客;如有人反对,局方会再评估是否接纳有关申请。他再次澄清,有关条文只适用於没有管理机关的大厦,目的是按《民法典》以“推定同意”方式满足过半数相对价值份额小业主同意的规定,因此并没抵触《民法典》。 陈荣喜亦重申,打击非法工程的行动已形成恒常机制,施工中的新增或翻新个案、危害所在楼宇结构安全、僭建物本身残危、塞渠漏水、影响公众卫生和影响防火安全等个案会作优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