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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资办提供国际参考文献供公众参考


澳门《个人资料保护法》和欧洲的相关法律有很深的渊源,欧盟在这方面的经验对澳门有很大的参考价值。有见及此,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将一些欧盟方面的文件翻译成中文,供澳门各界参考。 最新翻译完成的文件是《第1/2010号意见书:“掌控者”和“处理者” 的概念》。有关文件的非正式中文译本、葡文及英文版本现在已经可以於该办公室网页(www.gpdp.gov.mo)内的“参考文献”区下载。 另外,2009年11月在西班牙马德里举办的第31届私隐及资料保护机构国际大会通过了《马德里决议:个人资料及私隐保护的国际标准》。《马德里决议》制定了一些国际要求的最低标准,包括了一系列的原则和权利等,务求达至更大的国际共识,为尚未建立个人资料保护体制的国家和地区,以及跨国公司及国际社会等提供参考。《马德里决议》的通过是国际个人资料保护工作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将对尚未完整地建立个人资料保护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以及跨国工商业活动等产生深远的影响。有见及此,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也将其翻译成中文及葡文,并将两个译本及其英文原文上载到办公室网页(www.gpdp.gov.mo)内的“参考文献”区。 上述文件只供参考,并非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正式法律文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不具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