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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四月消费物价指数


根据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4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103.68)按年上升2.56%,主要由食物及非酒精饮品和交通价格上升所带动。升幅较显着的大类有交通(9.11%)、杂项商品及服务(5.26%)、食物及非酒精饮品(5.04%)和衣履(4.83%),主要是汽油及黄金价格上扬、海产及蔬菜价格上涨、外出用膳收费上升,以及春季新装价格上调所致。 另一方面,除教育的价格指數下跌9.81%外,流动电话服务收费下调令通讯的价格指数同比下跌3.39%。住屋及燃料方面,虽然住屋租金回落,但石油气价格上调则抵销了部份跌幅,使价格指数同比微降0.24%。 此外,甲类(103.36)及乙类(103.81)消费物价指数较2009年4月分别上升2.05%及2.73%。 今年4月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65%,升幅较大的有衣履(+4.26%)、交通(+0.83%)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0.62%),主要是春季新装价格上调、汽油和海产价格上涨,以及外出用膳收费上升所致。另一方面,流动电话价格下调,致使通讯的价格指数按月微跌0.03%。 今年首4个月的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去年同期上升1.78%;截至今年4月为止的12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0.75%。 以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为新基期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是反映物价变化对本澳人口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5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6,000至18,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19,000至34,999澳门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