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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非法工程完工并有人入住,政府照样追究


继昨日(十三日)后,政府“非法工程跨部门常设拆迁组”(下简称“拆迁组”)於今日(十四日)展开第二次的清拆行动。有关个案之违法人在政府屡次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下,不仅不予理会反而加快施工,务求将工程尽快竣工,企图搏取政府不会追究。但政府一再强调,对经已发出禁止施工令或已开立的新增僭建个案,即使违法人设法将工程完工并有人入住,政府仍会继续拆行动,同时追缴有关的拆迁费用和罚款。 违法人不理警告加快施工
今日的行动地点位於澳门营地大街十四号的德福大厦,进行清拆的非法工程包括拆除於五楼A单位门口外的大厦公共走廊所安装的一道铁闸、五楼与天台之间的大厦公共楼梯加装的另一道个铁闸;以及在五楼A座单位对上的大厦公共天台上所兴建中的一层以砖墙及混凝土顶盖构成的僭建物,面积约二十二点六平方米,还有在天台周边装设长约二十点六米,高一点八米的围网,而天台其他位置及僭建物顶部摆放有大量建筑材料及杂物。
由於违法人在属於该座大厦各小业主共同使用的天台上兴建天台屋,行政当局随即发出禁止施工令,更於三月十九日分别在现场张贴及报章刊登告示,勒令工程所有人立即停止兴建并尽快清拆僭建物,惟违法人不理会,甚至加紧施工,并将工程范围不断扩大。土地工务运输局鉴於工程持续,遂於三月三十一日向违法人发出最后决定通知,要求在八天内自行清拆僭建物,可惜违法人依然顾我。 施工天台环境卫生欠佳
拆迁组决定采取行动。在行动过程中,拆迁组人员在声称是天台屋租客开门下进场,经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有关违法工程仍未完工,地点摆放了大量相信是用作兴建天台屋用的建材和物料,窗门及灯具仍未装好,只简陋地置放了床铺,佯装有人居住。此外,天台的露天部份更堆满大量杂物,卫生环境欠佳。 僭建物完工,照常处理
另一方面,在行政当局对进行中的非法工程发出工程禁止施工令以至刊登告示后,违法人依然加紧施工,尽快将工程完成,并将僭建物进行利用,藉以认为政府不会再作追究。政府澄清,对於新建的非法工程(包括天台屋),即使僭建物建成或有人居住,但由於政府在非法工程进行期间已勒令工程所有人停工并清拆,只是当事人不理会。因此,拆迁小组仍会按照现行法律和清拆僭建物的原则,陆续对逾期仍没有清拆的僭建个案采取拆迁行动,而政府亦一再呼吁违法人不要心存侥幸加快兴建。
至於僭建物内的物件和设备,拆迁组经逐一点算和登记后,会将之存放在指定地点,并由行政当局委任的人员看守。由存放日起计十五天后,倘有关物品没有任何人申请索回,根据二月十五日第6/93/M号法令第三十条的规定,将视作遗弃物处理,并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所有。此外,违法人还须承担清拆费用及罚款,负责兴建的工程公司或工人亦会被科处罚款;同时,由於有关人士因为漠视法纪继续施工,故同有机会被处以加重违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