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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谘会拜访检察院


分区社区服务谘询委员会(下简称社谘会)於本月九日拜访检察院,并与检察院检察长何超明等进行座谈,了解检察院包括司法援助等工作,亦就司法程序、效率等问题进行互动交流。 检察院检察长何超明、助理检察长郭少萍、代主任书记吴伟图以及检察长办公室顾问郑幸捷,与社谘会举行座谈会,出席的社谘会成员包括召集人谭伟文,北区社谘会副召集人吴素宽,中区社谘会副召集人邝玉球,离岛区社谘会副召集人阮若华、冼志扬、黄永曦以及各区社谘会委员。 助理检察长郭少萍向出席的社谘会委员会简介了检察院工作,亦就司法援助的申请条件、功能及适用范围等作介绍,并解答社谘会委员对司法援助的疑问。郭少萍表示,为市民提供司法援助的主要目的,是要让一般市民特别是经济有困难的市民都能通过法院以法律方式解决问题,达致法律赋予公民平等的权利。多位社谘会委员关注现时检察官数量是否足以处理不断增加的刑事案件,同时亦对司法程序繁复、案件排期过长等情况表达意见,有委员会更指出,由於部份刑事案件排期过长,以致未能对一些嫌犯作羁押处理以收阻吓作用,同时排期过长亦可能会对事主忆述证供构成影响。 检察长何超明在回应时坦承,近年本澳被起诉和羁押的案件及人数持续增加,刑事案件每年立案超过一万宗,虽目前检察官人数已增至三十五名,但仍存在压力。何超明认为,本澳或可研究参考其他地区的经验,在特定条件下,定期委任有意从事司法公职的大学法律范畴教授、资深律师等,以增加司法人员的数量,亦让在职人员的经验得到扩阔,提升司法质素。就司法程序及案件排期问题,何超明表示,检察院将进一步改革办案的流程,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并优化侦控流程,从而提高司法效率。何超明指出,本澳的跨境犯罪日益严重,有需要改革刑事司法协助的模式和方法,例如加强与内地在司法及法律方面的合作,增加案件讯息的交流。 座谈会上,检察院亦就个别案件与社谘会进行讨论交流,让委员更了解检察院的工作。另外,有委员指出,现时检察院与其他大部份司法机关设於商业楼宇内,有损司法尊严及市民权益,亦对司法人员以及市民造成不便,期望特区政府能尽快选址建设司法大楼,以回应社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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