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检察长提名,行政长官透过2011年9月5日在第36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颁布第61/2011号行政命令,以确定委任方式,任命梁咏诗、张国治、萧燕霞、郑泳贤、沈剑光出任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官,2011年9月8日起生效。 上述五名新任检察官之就职典礼将於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总部二楼举行。届时,行政长官阁下将亲临主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