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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局「安老院舍统一评估及中央转介机制」适用澳门明爱辖下四间安老院舍


由社会工作局推行的「安老院舍统一评估及中央转介机制」,适用范围将於本年8月1日开始扩展至澳门明爱辖下所有安老院舍。除原来经已参与有关机制的"黑沙环明晖护养院"外,伯大尼安老院、圣方济各安老院及圣玛利亚安老院亦将於上述日期开始加入。四间安老院舍合共400多个住宿名额,将由社会工作局透过「安老院舍统一评估及中央转介机制」进行统一评估和中央转介。 据悉,为了配合"家庭照顾、原居安老"的长者政策方针,善用安老院舍资源为体弱长者提供服务,社会工作局自2008年起使用「澳门特区长期照顾服务统一评估工具」,由受训的专业人员对所有向社会工作局申请入住津助院舍的个案进行统一评估,根据客观标准评定申请个案的服务需要,并为确需接受院舍照顾的长者安排相关服务,好让那些自理能力较弱、认知能力欠佳和缺乏他人照顾的长者,能够透过中央转介机制及早获得分配院舍宿位;同时因应申请人士的意愿,将暂时不需院舍照顾但需其他家居照顾或社区支援服务的长者转介予相关机构跟进,避免出现资源错配的现象。「安老院舍统一评估及中央转介机制」早於3年前开始已在当时新成立的黑沙环明晖护养院试行,现经总结多年经验,社会工作局与澳门明爱共识由下月起将有关机制扩展至后者辖下的其馀三间安老院舍。有关安排社会工作局已在本年三月举行的长者事务委员会中听取委员意见,亦经在月前透过上述三间院舍向现正居住或轮候宿位的长者作出说明。 配合「安老院舍统一评估及中央转介机制」的实行,自本年8月1日开始,有需要申请入住伯大尼安老院、圣方济各安老院及圣玛利亚安老院的长者(亦适用於黑沙环明晖护养院的申请者),可携同澳门居民身份证和医生证明文件,亲身或委托亲友前往下列15个地点填写及递交「受津助安老院舍服务申请转介表格」(表格亦可在社会工作局网页www.ias.gov.mo下载)。有关地点包括: (一)社会工作局属下五个社会工作中心:圣安多尼堂及望德堂区社会工作中心,花地玛堂区社会工作中心,青洲区社会工作中心,风顺堂及大堂区社会工作中心,氹仔及路环区社会工作中心; (二)澳门明爱辖下四间安老院舍:黑沙环明晖护养院,伯大尼安老院,圣方济各安老院,圣玛利亚安老院; (三)六间指定的长者日间及护理中心:澳门街总海傍区老人中心,澳门工联望厦老人中心,澳门街总绿杨长者日间护理中心,澳门明爱青洲老人中心,澳门街总颐骏中心,澳门明爱康晖长者日间护理中心。 上述各单位在收妥申请文件后,将转交予社会工作局长者服务处进行跟进,联络长者及其家属安排面谈家访和进行统一评估,并将确有需要接受院舍照顾的申请个案列入中央转介宿位资料库,按序轮候入住合适院舍。至於在本年8 月1日前已经自行向伯大尼安老院、圣方济各安老院或圣玛利亚安老院提出申请和轮候入住的长者,社会工作局亦会将所有个案的资料输入上述资料库,按各长者提出申请的日期先后在中央转介宿位资料库的名单中排序。换言之,无论是在本年8月1日前已经自行向上述三间院舍提出申请和轮候入住的长者,又或经社会工作局中央转介的申请个案,社会工作局均会根据有关长者提出申请的日期先后,按序作出轮候安排。而当相关院舍有宿位可供长者入住时,社会工作局将按各长者在有关院舍的轮候次序进行入住安排。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安老院舍统一评估及中央转介机制」实施前或实施后提出申请和轮候入住的长者,均需接受由社会工作局安排的统一评估,确定服务需要。 适用「安老院舍统一评估及中央转介机制」的四间院舍将会实行「能者自付,共同分担」的收费原则,体现家庭及社会对长者的照顾责任。每月院费按各院提供的护理服务程度,分为4,500元及7,000元两种,前者适用於伯大尼安老院、 圣方济各安老院及圣玛利亚安老院,后者则适用於黑沙环明晖护养院。对於有经济能力的家庭,须自行支付全数院费;至於有经济困难的家庭,则可向特区政府申请院费津助。社会工作局将会按照第6/2007号关於援助金发放的行政法规,对有关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评估,按其实际条件提供部份或全部的院费津贴。 最后,倘长者有意申请入住的院舍不属上述四间中央转介的资助院舍,仍可自行前往拟申请入住院舍或社会工作局属下五个社工会工作中心提出申请。而在日后,社会工作局将会因应上述机制的推行情况,邀请其馀资助院舍加入有关机制,逐步扩大适用「安老院舍统一评估及中央转介机制」的院舍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