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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举办中文口号创作比赛 得奖作品将用於宣传教育工作


为提升居民消费维权意识,消费者委员会举办「消费权益」中文口号创作比赛,有兴趣参加人士可由即日起至六月十七日递交参赛作品,该会将选出五个金句作品,各获得澳门币两千元及奖座作为奖励,金句作品将用作该会的宣传材料。 消委会透过举办各类型活动进行消费维权教育工作,并藉此与居民加强互动与沟通,该会举办「消费权益」中文口号创作比赛的目的,是希望让居民透过口号创作过程与体验,更认识消费者的合理权益,并可建立正确的消费价值观。消委会表示,「消费权益」中文口号创作比赛的参赛作品内容除可涵盖日常生活的合理消费权益外,其他内容亦可包括绿色消费等,参赛作品字数不可超过二十个字,欢迎年满十八岁本澳居民参加,有兴趣参加人士可由即日起至六月十七日下午五时三十分前将参赛作品以邮寄、递交、电邮等方式提交至该会,是次比赛设有金句奖五名,各得澳门币两千元及奖座,优异奖十名,各得澳门币两百元予以鼓励。消委会表示,获奖作品将用於消委会的宣传教育活动及工作内,此举将让消费者更直接地参与消委会的维权工作。 消委会举办的「消费权益」中文口号创作比赛邀请了澳门影视传播协进会理事长郑国强、澳门近代文学学会理事彭海铃、澳门大学社会科学及人文学院传播系助理教授及本地作家林玉凤,与消委会全体委员会主席黄国胜、该会执委会主席黄翰宁组成评审团担任评审作品工作。 有兴趣参加人士可向消委会或登入消委会网址索取参赛表格,消委会补充,参赛者必需将参赛资料及作品填写於指定参赛表格内,而每位参赛者不可递交多过两份的参赛作品,有兴趣参加人士可登入消委会网址(www.consumer.gov.mo)查阅「消费权益」中文口号创作比赛章程细则,该会查询电话:8988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