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残疾人士车资优惠计划临时措施」延长至本年底


「残疾人士车资优惠计划临时措施」自2011年8月1日推出至今,社会工作局已收到约1,700多份「残疾人士乘车临时IC卡」申请。由於残疾分类分级评估过程需时,因此,社会工作局现决定延长「残疾人士车资优惠计划临时措施」,将「残疾人士乘车临时IC卡」的申请期限,由原来的2012年6月30日延长至2012年12月31日;而「车资资助」的申领期限亦由原来的2012年12月31日顺延至2013年6月30日。 按照有关计划,凡向社会工作局提出申请「残疾评估登记证」(下称「登记证」)之人士,均可持「登记证」申请回条及相关文件,向「澳门通」提出申请「残疾人士乘车临时IC卡」。使用「残疾人士乘车临时IC卡」先以正常票价乘车,而当持卡人领有「登记证」后,便可向社会工作局申领「车资资助」,即正常票价的乘车车资与每程$0.3元的差价。 详情可浏览本局网页http://www.ias.gov.mo或致电8399 7797或
8490 5905与社会工作局复康服务处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