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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即时通讯软件之注意事项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即时通讯软件也迅速发展和日益普及。鉴於近日有关即时通讯软件的查询较多,本办公室特发出新闻稿解释一些相关注意事项。 目前,使用手机即时通讯软件相当普通,它给我们带来不少方便,但是同时它亦存在不少风险。所以,市民在使用即时通讯软件时,为更妥善地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个人资料,保障大家的基本权利,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 不少即时通讯软件的功能会要求读取、分享手机内的资料,包括自己及他人的个人资料。
2. 即时通讯软件的开发者多数是在境外,在条款中往往要求使用者选择开发者当地的司法管辖。
3. 即时通讯软件的开发者不等於通讯服务营运商,在通讯秘密上所负的义务甚少,有些即时通讯软件的条款中直接明确地表明了开发者对通讯资料的保密基本不负责任。
4. 即时通讯软件一般是设计作个人之间的沟通所用,大多数即时通讯软件的条款并不容许使用者将其用作商业用途。
5. 由於即时通讯软件的迅速发展,世界各地不少不法份子会利用即时通讯软件进行诈骗等违法行为,必须提高警惕。 因此,使用者需考虑以上因素,自行选择是否选择某一即时通讯软件,并且保持警觉,留意可能出现的风险:
1. 因即时通讯软件是设计作亲朋好友之间的沟通所用,如有陌生人通过即时通讯软件联络自己,应该提高警觉,避免受骗。
2. 大多即时通讯软件不应被用作商业用途,不少通过即时通讯软件所作的商业推广存有违法性质,不应理会。使用者如果认为有关行为违反即时通讯软件的条款,可以根据条款向开发者提出举报。 本办公室也留意到有些商业机构正在使用或考虑使用某些即时通讯软件作商业用途,我们呼吁他们留意:
1. 遵守即时通讯软件的条款,不应作出违反条款甚至违反当地法律的行为。
2. 如使用行为违反当地法律(例如:使用其他软件攻击即时通讯软件开发者的资料库),商业机构及相关行为人可能会被当地执法机构调查及负上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
3. 使用者必须遵守澳门法律,如相关行为违反了澳门的法律,澳门的有权限机构也会依职权调查及跟进,行为人须负上相关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
4. 使用即时通讯软件联络客户时,多数情况下涉及在没有客户的同意下将客户的资料转交即时通讯软件开发者,有关行为可能违反了《个人资料保护法》,行为人除可能负上相应的法律责任外,一旦客户因此而蒙受损失,也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