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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驻澳部队新闻稿


以下稿件代解放军驻澳部队发放: 「 驻澳部队新闻发言人向建华中校今(26)日发布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和澳门特区有关法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於3月26日颁布《保留土地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使用》行政法规,将氹仔军营东侧18858平方米土地划爲军事用地,充分体现了澳门特区政府和广大市民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高度重视,对驻军建设的关心帮助,驻军全体官兵对此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驻军进驻澳门十二年以来,在中央军委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履行澳门防务,各项建设取得可喜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广大澳门同胞的关心帮助。此次特区政府爲驻军拨出用地,是爲驻军更好履行澳门防务职责提供必要保障。该地块将完全用於防务目的,主要建设驻军训练设施、官兵工作生活用房、装备库房等,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部分建设建成后将适时向市民免费开放,更多市民将有机会进入营区参观,走进人民军队,学习国防和军事知识,体验军事生活。 划拨土地上拟建的军事营房及有关设施,将严格按照特区政府关於望德圣母湾一带区域规划进行设计。驻军将配合特区政府确定开工时间,确保当地居民使用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的延续性。施工期间,驻军将对施工单位及场地进行严格的管理监督,严格遵守澳门特区有关法律法规,避免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干扰和不便,避免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 再次感谢特区政府和广大澳门同胞对驻军建设的关心、支援和帮助。驻军将一如既往,坚决贯彻"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严格遵守《基本法》、《驻军法》和澳门特区法律法规,忠诚使命,爱澳亲民,坚定不移地维护澳门特区的繁荣稳定。祝愿澳门特区稳步发展!祝愿澳门同胞幸福安康,万事如意! 2012-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