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运工序广泛应用於建筑地盘,货柜码头及工厂等多个行业,利用不同类型的起重机械及起重装置帮助吊运,搬运大型物料到指定地点,从而减少员工的体力处理操作。但若不正确地进行吊运工序,则可引致非常严重的意外,更可能涉及人命伤亡及财物损失。 劳工事务局呼吁业界必须确保吊运工序能在人、机、物、法及环境等方面因素受到控制的情况下进行,否则,可能导致严重的事故,包括起重机翻侧或下塌、吊臂或吊缆折断、人体或物料下堕、跌下货物击中工作人员、吊机触及架空电缆或人被吊机或摇摆货物撞击。 另外,业界亦要正确评估吊运工序的风险及识别危害,由於每次起重操作的吊运工作性质和环境都有差别,故此涉及的危害和风险都有所不同。在操作前,都必须由具资格人士因应实际的操作环境和情况作出风险评估,识别有关的危害。可以通过人、机、物、法及环境五方面的因素,有系统地将有关工作危害及风险进行评估。 操作流动式起重机时,必需采取适当预防措施,特别是起重机械停留地点必须为稳固的地面并可以足够承托起重机及负荷物的重量,起吊货物时必须将支撑架完全伸出及稳固地放在坚固的垫木上;摆臂的转动及可移动部份在运作时与最近的障碍物保持最少60厘米的距离;除吊重升降机外,所有起重机械,必须最少每十四个月由具资格人员作一次详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表格六;起重机械经任何维修或更换零件后,必须由具资格人员再检查一次,检查结果需符合表格三、四及五的要求;必须以正确的方式在货物上安装吊索,避免货物下跌,经常检查吊索,如发现缆丝有折断、孔眼、扭结等情况,索股磨损度多於三分之一及缆吊索直径改变时,必须停止使用;起吊前应预先知悉起吊货物之重量,使不会超出吊运设备之安全负荷,并经常检查吊重机械之安全负荷显示器是否运作正常,遇上台风或天气恶劣时,应一律停止吊运。 如需了解更多有关安全使用起重机械的知识,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8399 9240向劳工事务局职业安全健康厅查询,另亦欢迎亲临劳工事务局(澳门马揸度博士大马路221-279号先进广场大厦)索取相关小册子以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