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今(1)日指出,为期一个月的政制发展首阶段意见收集工作於昨日结束,初步统计从不同渠道收到逾二千份意见,政府正积极整理和分析,以作为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是否需要修改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的报告之重要材斗;她有信心相关报告会尽快完成,於本月初提交予全国人大常委会。 她重申,刚结束的首轮工作主要就两项原则性问题广泛收集意见,即:一、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和2014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 二、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和2014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如需修改,那麽,修改应坚持甚麽原则?怎样修改? 她强调,政府感谢本澳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在过程中积极讨论政制发展的议题,并踊跃向政府表达意见;此外,传媒亦在推动讨论作出了很大的贡献。特区政府尊重所有意见,并会充分反映於向人大提交的报告中。 陈丽敏再次表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李飞副主任所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如在2月初收到行政长官提交的报告,将尽量把对报告的讨论列入2月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因此,按初步的规划,下一轮的公开谘询工作预计於3月至4月间展开,届时特区政府将提出谘询文件及方案,让本澳社会进一步讨论和提出具体意见。 她指出,政府会检讨首阶段的意见收集工作,并加大宣传,务求令下一轮的谘询工作做得更好;同时,亦藉此机会深化《基本法》相关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