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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职局与欧盟传译总司签定新的议定书


行政公职局及欧盟传译总司於本月二十一日,在行政法务司陈丽敏司长的见证下,签定了关於中葡文传译员培训的第三份合作议定书,旨在实施《中葡文翻译及传译学习计划》,并签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现存的正式语文翻译及传译员培训的议定书附录。
行政公职局与欧盟传译总司自二零零五年开始合作培训传译员,并於二零零六年签定了首份培训澳门特别行政区会议传译员的议定书。
该项合作的主要目标为培养更多高质素的专业传译和翻译人员,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具竞争力,有效发挥澳门在联系中国与葡语国家的平台角式。
培训计划为期约一年,当中五个月,学员将接受欧盟传译总司的专家传授接续及即时传译技巧,另两个半月将到布鲁塞尔及里斯本进行实地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