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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揭发生产桶装水工场做假


澳门海关接到一名市民之举报,指位於澳门北区「某」工业大厦一间生产桶装水公司,使用经过滤的自来水,入樽假冒多种中国牌子樽装水销售。海关收到举报资料后,立即展开深入调查,发现该厂只用一条生产线设备,专门生产多个不同品牌,并含 "天然山泉水"、 "蒸镏水"、 "天然纯净水", "纯天然饮用水"等字句的多种类型饮用水,并在本澳市面销售。 於本月十日,海关侦查人员对涉案生产桶装水公司及北区一桶装水销售店采取巡查行动,在调查期间扣押桶身标示厂址为珠海市某镇【x源牌】 "天然山泉水"一百八十一瓶。行动中带走生产桶装水公司负责人,及桶装水销售店负责人两女一男共三名人仕协助调查,年龄介乎四十八至五十九岁,海关将以第六/九六/M号法律《妨害公共卫生及经济之违法行为之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条,第一款a)项之犯罪控告有关人仕,并将送交检察院处理。 由於是次被扣查【x源牌】 "天然山泉水"水樽面显示印有厂址:珠海市某镇,但调查得知相关扣押物生产地并非来源於此,实为在澳门厂房灌注饮用水及包装,有关字句可令到消费者误以为产品在珠海市所制造。而樽面显示为 "天然山泉水",但实际为由澳门自来水加工而成。 另一方面,在涉案生产桶装水公司虽然有接受澳门政府卫生和经济当局定期巡查,在生产饮用水方面暂未发现有问题,但从食物安全标签角度来看,除扣押物外,该公司所生产的其他品牌樽装水产品,当中有部份水樽面印有天然纯净水,樽身及封口吸塑分别标示有蒸馏水、纯天然饮用水及优质饮用天然水等字样,但海关人员现场发现该厂房内只有一条声称以冷蒸馏技术之生产线设备,同时该设备直接接驳到自来水水表,经过相关的过滤程序后,制造成各种标示所谓优质的天然饮用水,该等行为涉嫌违反八月十七日公布第五零/九二/M号法令《订定供应予消费者之熟食产品标签所应该遵守之条件》第三条之规定。海关将送交澳门经济局作适当处理。而有关扣押物将转交卫生局检验,以确保曾饮用相关桶装水的市民安全。 是次涉案饮用水在初步调查得知主要是标签、标示上的问题,涉嫌触犯 "假冒",但应该并非 "伪劣"产品,但「千里之堤,溃於蚁穴」,海关作为维护市民食品安全一员,定必会联同其他权限部门衷诚合作,竭力为市民把好食物安全这门关。 市民如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资料,请即与澳门海关联络,电子邮件 info@customs.gov.mo,24小时举报热线,电话: (+853) 2896 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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