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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提醒二月份内须办理各类年度准照续期申请


民政总署提醒各准照持有人须於本月28日(本周四)或之前办理由民署发出之各类年度准照续期申请,逾期者须缴交相应之附加费用。另外,获豁免年度准照费用的人士,亦须在期限内为准照续期。倘逾期超越九十天,有关准照将被注销。 在办理续期期间,各类准照持有人或其代表可於办公时间内亲临到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地下A区的民政服务专区,亦可选择到民政总署辖下的服务中心办理以下类别准照之续期手续: . 伴犬或宠物犬准照
. 零售活家禽场所准照
. 零售宠物场所准照
. 竞赛动物准照
. 其他动物的准照-马、骡或驴
. 零售蔬菜场所准照
. 零售渔获场所准照
. 零售新鲜、冰鲜或急冻肉类场所准照
. 街市临时流动摊位年度准照
. 小贩准照
. 宣传及广告物品准照
. 机动车辆广告准照
. 长期占用公地准照
. 露天茶座准照
. 度量衡器具检定许可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的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市民如欲查询更多有关民政总署的资讯,请於办公时间内致电"政府综合服务大楼"2845 1515、或民政总署市民服务热线2833 7676查询,亦可浏览"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网页www.csraem.gov.mo或民政总署网页www.iac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