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本月初於路氹城永进大马路进行了针对重型车辆之交通安全行动后,本局将配合环境保护局设於氹仔建筑材料堆填区的地磅系统,以加强打击重型车辆超载情况。
为打击重型车辆超载行为,治安警察局、环境保护局及交通运输业界已进行磋商后达成共识,将於本年4月25日起在上述堆填区正式使用经交通高等委员会核准的地磅系统,检验车辆是否超载,倘若地磅检测到超载情况,会把环境保护局提供的资料汇入本局交通厅电脑系统,再发函通知违规车主。现时,本局除使用地磅对超载车辆进行检控外,亦会加大力度抽查重型车辆的载货情况。根据《道路交通法》第52条第5款规定,车辆运载货物重量若超过法定上限,违者可被科处罚款澳门币900元或3,000元 (超重百分之二十)。另外,同法第54条第3款规定,运载粉末状物品的车辆,如没有配备密封式车厢,须以合适物料完好覆盖所载物品以免其散於空气或地上,违者科处罚款澳门币900元。
治安警察局呼吁业界遵守规范,要妥善覆盖货物,不可贪一时方便超载。事实上,运载货物过重不但易造成机件损耗,亦会影响制动性能而生危险。此外,沙石或货物若无适当覆盖,易散落地上损毁路面及污染环境,更有可能引起击伤道路使用者等安全情况,一旦引发交通事故,须承担严重的刑事及民事后果。最后,提醒车主提供及更改准确的车辆登记资料,方便即时收到相关通知,以免造成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