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7/2008号法律〈劳动关系法〉》法律草案,有关法案将送交立法会审议。
为落实完善劳动范畴法律法规的施政工作,特区政府于2026年1月31日至3月16日期间进行了为期45日的公开咨询,就调整《劳动关系法》中有关产假及年假的规定听取公众意见。
咨询期内,劳工事务局共收集到10,025份意见,并整理出约63,000条具体意见及建议。经分析及充分考虑公开咨询所收集到的意见,特区政府制定了本法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将现行《劳动关系法》规定的70日产假调升至90日,其中60日必须于分娩后立即享受,其余30日可由女性雇员决定全部或部分在分娩前或分娩后享受。
二、引入按年资递增年假日数的机制,起始日数为6个工作日,雇员的年资每满2年,年假日数增加1个工作日;年资达12年以上,年假日数达12个工作日。特区政府冀透过修法逐步提升雇员的劳动权益,同时兼顾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承受能力,达致劳资双方利益的适当平衡。
三、法案亦同时修改《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有关因成为母亲而缺勤的规定,调升因非自愿流产而缺勤的上限至90日,并完善活产婴儿死亡后的缺勤规定,以全面提升女性雇员的福利保障。
法案建议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
最后,公开咨询期间亦有较多意见提倡产假报酬补贴措施恒常化,特区政府将会在政策上对此作相应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