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23/2018号行政法规〈食品中重金属污染物最高限量〉》行政法规草案。
为更好与国际标准接轨,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经参考最新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邻近地区以及主要来源地的食品安全标准,并结合对本澳市场的监测结果及风险评估结果后,特区政府开展了修改第23/2018号行政法规《食品中重金属污染物最高限量》的工作。
是次修改主要新增了谷物碾磨加工品及巧克力等食品中重金属污染物的最高限量要求,并制定及更新了香辛料类及肉食性鱼类等相应的最高限量要求,以进一步规管食品中重金属污染物含量,保障澳门市民的健康及安全。
法规自2027年4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