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文化体育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草案。
为贯彻落实澳门特区政府深化公共行政改革与提升治理效能的施政理念,并配合澳门作为“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的发展定位,特区政府透过合并重组文化局、文化发展基金、体育局及体育基金,设立文化体育局,全力推动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重组后的文化体育局将履行8大核心职能,包括: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图书与档案、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文化历史传播与出版、文化体育产业培育、文化体育设施、大众体育与赛事,以及精英运动员与体育科学。
借着重组的契机,一并开展内部架构的检视与简化工作,现时文化局、文化发展基金、体育局及体育基金共有3名局级领导、6名副局级领导及13厅31处,重组后设1名局长、3名副局长及8厅16处,共减少2名局级领导、3名副局级领导及5厅15处。文化体育局的附属单位包括:
- 文化遗产厅,下设监测及修复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 图书及档案馆(等同厅级),下设图书馆处;
- 文化艺术厅,下设艺术发展处和公共文化服务处;
- 文化历史研究及传播厅,下设博物馆处;
- 文化体育产业培育厅,下设产业支援处和市场开发拓展处;
- 文化体育设施及资源管理厅,下设文化体育设施发展处;
- 大众体育及赛事运营厅,下设大众体育处和赛事运营处;
- 运动员培训及体育科学厅,下设运动员培训处及体育科学处;
- 直属领导层的推广合作处、行政及财政处和组织及资讯处。
设立文化体育局是澳门特区政府推进公共行政改革的重要举措,透过职能整合与架构重塑,新部门将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有效推广澳门文化,增强大众体质,并为推动文化体育产业培育提供支持。
法规自2026年1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