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区政府就《检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公开谘询已於八月十二日结束,政府跨部门工作小组於谘询期间分别为公众、业界以及多个谘询组织举行谘询会,介绍有关内容并听取意见。
由法务局、民政总署及消费者委员会组成的政府跨部门工作小组於两个月的谘询期内,分别向公众、金业及石油业、中华总商会青委、社区服务谘询委员会、民署谘询委员会等举行多场谘询会,介绍《检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内容。 鉴於本澳现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部分内容已与本澳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相协调,有必要全面检讨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经参考邻近国家地区的相关法规及研究成果,谘询文件主要提出了禁止滥用市场优势、联合定价及囤积之不公平交易;赋权消费者委员会取得、公开及强制经营者提供消费资讯以保障消费者的资讯权;健全解决消费争议的机制及立法规范预缴式消费、远程消费及非营业场所消费之新型消费模式共四方面之建议,并提出订定较高的罚款及影响违法者的牌照申请、持有或续期以加强阻吓性,而经营者亦须为囤积或提供虚假资讯等违法行为负上刑责。
在谘询会中,不少与会者均认同有关谘询文件内容,认为有助提升消费者权益保障。同时,亦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及建议,包括认为本澳消费层面广泛,不同情况的消费模式或经营者的监管涉及不同部门,有关法律制度的执行属分工或由专属部门负责须要明确;亦有提出有必要强化消费者委员会的职权,加强监管以及解决消费争议的效率,缩短仲裁的时间,让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更能切合澳门社会发展的需要。跨部门工作小组表示,未来加强消费者委员会的权力、加大经营者的义务责任,是今次制度检讨的核心内容。於谘询期结束后,会先将收集到的意见及建议与条文内容作细化分析,而部门的具体执法分工会在下阶段再作研究。
另外,跨部门工作小组亦於早前举办"两岸四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研讨会",邀请内地、香港及台湾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介绍当地相关法律的立法、修法的过程及执行情况,并进行分享与交流。小组期望透过研讨会,汲取邻近地区的经验,作为检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参考。 根据初步统计,於谘询期内透过谘询会、网上意见、信函、传真、电话,以至柜台接待等途径共收到321份意见。工作小组现正对所有意见进行整理及分析,待有关工作完成后将提交谘询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