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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有决心打击非法旅馆

社会文化司司长张裕今(31)日表示,特区政府打击非法旅馆的决心非常清晰,刚通过的《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案对从事非法旅馆的经营者、业主、招揽人、住客和房地产仲介处以严厉处罚,呼吁不要以身试法。 张裕接受传媒访问时指出,在立法会和行政当局的努力下,《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案已於立法会细则性通过,改变了过往当局打击非法旅馆的被动和手段不足的情况,并有利相关部门执法。 他又表示,当局除了会加强执法外,亦会加紧向旅客宣传,不要入住非法旅馆,不单要面对安全问题,更会负上法律责任。 张裕认爲,法律生效初期,成效未必非常显着,因此希望在市民和社会支持配合下,持续有效地执法,期望在短期内令从事非法旅馆的人士有所收敛。旅游局亦已做好准备,目前正进行人员招聘和培训,亦会调动其他部门的人员协助,将工作做到最好。张裕重申,当局会采取灵活手法打击非法旅馆,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应对。


机场仓库巴士站周一起临时停用

因进行铺设电缆工程,氹仔伟龙马路近澳门国际机场的路段,将於周一(2日)实施有限度通车,为期65日。期间,位於该路段的机场仓库巴士站将临时停用,直至工程结束。 交通事务局提醒市民和驾驶者留意有关交通改动,并应遵守路上所设置的临时交通标志及服从交通警员指挥。如欲了解是次临时交通改动详情,可登入交通事务局网页www.dsat.gov.mo或交通地理资讯网traffic.gis.gov.mo。


劳工事务局再次呼吁注意高空工作安全措施

对於今(30日)早上黑沙环唯德花园7楼一个单位发生工业意外,一名装修工人失足堕楼死亡事件,劳工事务局接报后已即时派出人员前往肇事现场调查。初步资料显示,现场正进行拆卸「花笼」的工程,怀疑有人没有使用安全带而导致意外发生。劳工局已对有关场地发出停工令,并将对场地是否有违规而须处罚、以及工伤意外赔偿等情况作跟进。
对於月内相继有工人因在高空工作而发生意外,劳工事务局表示高度关注并对发生不幸事件的工人家属表示慰问。劳工局再次呼吁,从事高空工作的工人必须采取适当安全措施和遵守工作安全守则,以保障生命安全。
根据职业安全的原则,在距离工作面两米或以上的地点工作,均被视为进行高空工作。从事建筑或装修行业的工作人员,需要经常进行高空工作,当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危险性。从事高空工作的危害因素包括人体下跌、物料下跌、电力危害、火警或不当使用化学品等。
在进行此类工程前,雇主及工作人员必需对工作环境预先进行风险评估,按评估的优先次序订立相关的控制措施。如工作环境不容许架设安全设施时,则必须考虑穿着安全带及使用流动式临时防堕系稳装置,以防止人体下跌。
流动式临时防堕系稳装置的正确使用方法如下:
1. 工作人员必需正确及适当穿上安全带,并要确定清楚了解安全带和防堕扣的使用方法,以及正确地扣於独立救生绳上;
2. 将金属横杠平行放置在合适的位置,使其牢固地钳紧於坚固的结构物上[如图中房门两边的混凝土墙],以有效地防止其移位;
3. 在放置后,调校金属箍位置和距离,使其钳紧於结构物上,使装置系稳;
4. 安装时,必须根据生产商的指引,并由合资格人士在场监控和检查。 另外,使用临时防堕系稳装置的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在任何情况下,每条流动式临时防堕系稳装置只可容许一人於工作期间使用。


就黑沙环一宗因进行非法工程而酿成的意外工务局呼吁,顾己及人切勿进行非法工程。

就今天(七月三十日)於黑沙环发生的装修工人堕楼意外,土地工务运输局证实,事发单位正进行非法工程,局方怀疑有人将单位房间花笼由细换大时不慎失足堕楼,土地工务运输局对事件深表惋惜。局方一再呼吁,业主要顾己及人,切勿铤而走险进行无准照工程(俗称“非法工程”);施工人员在任何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均须配带安全带。 意外发生於黑沙环唯德花园一个单位,该单位正进行装修工程,厅间外墙被凿开,并在外墙刚安装一个全新的金属阳台;而房间正拆卸一个旧花笼,并发现房内放置了一个全新的大金属花笼,企图将房间及厅间花笼连接,变成一个曲尺形的大花笼,相信有人在拆除旧花笼以便安装新花笼时不慎失足堕落楼,消防到场时已证实堕楼男子死亡。 事发单位的装修工程并没有向土地工务运输局作任何申请,属非法工程,而安装花宠及金属阳台更属僭建物,政府对业主及承建商漠视政府连串打击非法工程的行动,仍铤而走险及罔顾施工者的人身安全下进行僭建,最后导致工人伤亡而深表惋惜。 土地工务运输局一再呼吁,市民应自律和守法,业主及承建商须顾己及人,切勿进行非法工程。而进行非法工程最终后果更有可能造成三输局面:工人可能丧失宝贵的性命;其次是,一旦非法工程酿成人命伤亡,业主和承建商更要承担赔偿以至相关法律责任。 局方并指出,鉴於进行任何工程均具一定的危险性,现行建筑条例已作出规范,要求就工程的施工方法、力学计算等作说明,并且必须要有劳工保险和在合资格的专业人士指导下展开工程,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因此,业主在进行任何工程前,必须事先向局方申请,获批后才可以施工,目的是将工程施工期间的危险性减至最低。而工人则更须遵守工业安全和行业守则,保障自身安全。 为打击非法工程,土地工务运输局已加强各区的巡查,发现在建中及新增加个案必定开立卷宗跟进和处理。但任何公共事务,均须市民的配合和遵守,因此,局方亦殷切期望居民切勿为一己之私而进行非法工程,或者在不属自己地方僭建,损害他人的利益,甚至造成人命伤亡。


卫生局再呼吁市民注意预防甲型H1N1流感

针对台湾地区在10日内连续出现三名平时健康的青壮年人士感染甲型H1N1流感后死亡事件,以及香港最近甲型H1N1流感活动增强情况,卫生局表示,近期本澳出现流感样病人数量未见上升。卫生局在3至4月份监测及分离到的流感病毒,以B型流感为主占97%;在5至6月份则以甲型H1N1流感为主占67%;7月份则以H3N2病毒为主占63%,甲型H1N1流感则下降至31%。 卫生局强调,虽然甲型H1N1流感在本澳再次出现大规模爆发的机会不高,但它仍在世界各地流行,其传播将持续数年乃至数十年,如不接种疫苗,任何人士最终都难以避免受到感染。要注意的是,幼儿、老人和患有慢性疾病、孕妇及病态肥胖的人士一旦感染较易出现严重并发症,而 绝大部分健康青壮年人士感染后一般不会出现严重并发症,但仍有少部分受感染人士有机会出现严重并发症。要指出的是,医学上目前还没有很好的方法预测哪些健康青壮年人士受感染后会出现严重并发症,故接种疫苗仍是最好的预防方法。 卫生局由现在至11月30 日仍在各卫生中心提供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凡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和在澳门就读的学生均可免费接种,其他人士则可以付费接种。另外,卫生局在9月底至10月初将如往年一样向特定人群免费提供可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其他人士亦可在非政府医疗机构内自费接种。


交通事务局续跟进新巴士服务判给工作

对於中级法院驳回「澳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下简称:「澳巴」)提起的司法上诉,交通事务局会继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以跟进后续工作,及作出相关的判给安排。 交通事务局於去年第四季开展了澳门道路集体客运公共服务公开招标的一系列工作,过程中,「澳巴」因迟交标书,开标委员会决议不接纳其投标书;其后,「澳巴」向中级法院提起司法上诉,即有关「澳巴」投标书迟交4分钟是否具备合法条件获得接纳的主诉讼。 中级法院昨日就「澳巴」提起的司法上诉(即澳巴投标书迟交4分钟是否具备合法条件获得接纳的主诉讼)作出裁决,法院裁定「澳巴」上诉理由不成立,因此驳回其上诉。对此,交通事务局会继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由於「澳巴」仍可向终审法院提起上诉,为着更能符合公众利益,局方将待有终局裁判且裁判转为确定后,才作出相关判给安排;至於现阶段局方仍将按照法定程序跟进判给的前期工作。 与此同时,交通事务局正与两间巴士公司磋商延长现行批给合同的期限,以确保在新的巴士服务获判给前,现有公共巴士服务仍能持续运作。


《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年度报告2009》经已出版

《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年度报告2009》已经出版 。 年报总结了2009年该办公室所进行的有关个人资料保护工作,包括法律查询、个案调查、监察及协调法律执行及订定制度等方面的工作,也回顾了相关的国际及区际交流、社区关系及宣传推广工作。根据《个人资料保护办法》第25条第5项的规定,年报内也公布了办公室於2009年所编制的意见书及发出的许可。 市民可於该办公室免费索取年报 (地址:澳门南湾大马中华广场13楼A-F),也可登入该办公室网页 (www.gpdp.gov.mo) 浏览。年报的非正式英文译本也已经上载至该网页。


“新水价机制谘询”结束  各界踊跃发表意见

“自来水价格机制谘询方案”的谘询期今(30)日结束,特区政府推动构建节水型社会工作小组(下称小组)将会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水价机制问卷调查的结果进行归纳分析,务求在充分考虑各界的意见后,推出切合澳门实际情况的自来水价格机制。 小组组长黄穗文在出席公开活动时表示,在一个多月的谘询期间,小组透过邮寄、网页、电邮、传真、以及公开介绍会等多种途径,收到数十份来自本澳市民、社团、商会和企业等不同界别的意见和建议。各界普遍支持建立“新水价机制”以推动各界节约用水,然而对於新水价机制的分类、分级和价格等方面,各界则持有不同的意见和立场。小组将马上对各界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和整理。 黄穗文亦透露,小组早前委托科研单位进行的水价机制问卷调查,已成功收回了约千多份问卷。小组将会联同科研单位展开下一阶段的研究,并结合问卷调查的结果、以及所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以完善“自来水价格机制方案”。小组争取在一到两个月内推出最终的自来水价格机制方案,并期望於2011年1月1日实施。 小组早前就“自来水价格机制谘询方案”进行公开谘询,在个多月的谘询期间,小组以公开介绍会、社区宣传、和电子媒体等形式向各界宣传两个新的水会机制方案,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小组亦与多个部门和团体的代表,包括社区服务谘询委员会、消费者委员会、以及多个社团和商会就新水价机制方案交流了意见。


“澳门展”筹展工作有序推进

为纪念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十周年的展览,将於本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在澳门综艺馆压轴展出;有关“澳门展”的两项服务批给已完成资格预审工作,目前进入谘询邀标程序。 展览承办单位新闻局邀请了会展业发展委员会三个成员(会议展览业协会、展贸协会、广告商会)担任“澳门展”的技术顾问单位,於6月签署了合作协议书。三会在筹展各环节中将提供技术和专业的协助及建议,新闻局根据三会的展览执行模式建议书及根据法例规定推进澳门展各项工作。 考虑到项目执行的操作性,经三会多次商讨,“澳门展”项目服务判给分为“展览设计、搭建及多媒体应用服务”,以及“展览开幕式、宣传及展期管理服务”两项展览服务,初步估算展览整体预算费用总计为一千万澳门元。 三会於6月底广泛向各会会员(合共222家)及展览设计及工程搭建服务供应商(共48家)发出两项展览服务的资格预审公告,要求有意投标者提供文件资料进行资格预审。最终,投件参加“展览设计、搭建及多媒体应用服务”资格预审的公司共5家,“展览开幕式、宣传及展期管理服务”共7家。 经过三会的分析和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经验和实力等不同因素后,获接纳进入下一阶段邀标程序的公司包括: (1)展览设计、搭建及多媒体应用服务共3家:
- 南光展览工程有限公司
- 笔克国际(澳门)有限公司
- 显进多媒体广告有限公司 (2)展览开幕式、宣传及展期管理服务共4家—
- 会点会议展览及市场推广有限公司
- 微中市场发展顾问有限公司
- 奥图媒体有限公司
- 盛澳国际体育文化娱乐发展推广有限公司 两项展览服务的标书讲解会已於日前举行,投标书递交日期将至8月13日止。


外地敬老金受益人交妥年度生存证明两月内获放现金分享

关於2010年度现金分享的事宜,社会工作局已於7月22日安排将2010年度的分享款项透过银行转帐予敬老金受益人;但是,对於申报居於外地、且在本年6月30日或之前仍未向社会工作局提交年度生存证明的敬老金受益人则除外。
故此须要注意的是,对於申报於外地居住的敬老金受益人,若其在本年7月1日或之后才向社会工作局提交年度生存证明,则社会工作局会在收到该年度生存证明后的两个月内透过银行转帐将2010年度的分享款项发放予相关敬老金受益人。 对此,建议各敬老金受益人留意银行帐户,若自指定/预计的转帐日起计超过10日仍未能自帐户收到2010年度分享款项,又或存有其他疑问,可亲临社会工作局各社会工作中心或致电敬老金查询热线28366166向社会工作局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