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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政府今正式批出筷子基两拍卖地
政府今日(21日)刊登公报,正式批出筷子基两幅公开竞投土地予承判公司,有关土地分别邻近筷子基南湾和北湾,中间以一条马路分隔,面积为1,704平方米及2,967平方米。基於平衡该区发展、道路建造及景观整治等多方面考虑,政府早前已否决了承判公司要求将两幅土地合并发展的申请,两幅土地将按照当初竞投方案的原则发展,分别兴建一幢商住楼宇。有关土地连同周边地段被长期非法霸占,政府今年初采取行动收回土地,将尽快移交予承批人发展。 两幅土地分别被称为D地段及E地段,获判给的承判公司曾向土地工务运输局递交初研方案,拟将上述两幅土地合并和共同发展。由於有关要求涉及改变既定的城市规划,且又更改了公开竞投方案订定的规则,政府考虑到该区未来的发展,尤其是道路等基建的需求,明确否决有关建议,并向承判公司重申必须按原规划发展。 基於承判公司就两幅地段合并利用的初研方案被否决的事宜及合同拟本的条件提出多次声明异议和更改要求,承判公司最终於去年12月才与政府就有关合同条件达成协议。 另一方面,连同D、E地段在内,筷子基北街海傍合共15,500平方米的土地,长期被人非法霸占,摆放大量建筑材料和集装箱,并停泊了大量车辆甚至摆放了不少废弃车辆,为了土地能顺利移交,以及配合政府一系列道路建造、街道美化及景观改造工程,政府於去年展开了收地程序,期间积极协调,获得部分占用人配合将物品及车辆陆逐迁离,然而由於占地面积较大,涉及到不同占用人,且情况复杂,最终需要政府於今年初采取跨部门行动回收有关被霸占土地。政府同时清空D、E地段及进行围网,待批给程序完成后就会尽快交给承批人。 目前,批给工作已完成,相关批示及合同已刊登於今日(8月21日)第34期《特区政府公报》第二组内。两幅土地均以租赁制度及公开竞投方式批给,有效期均为25年,需建造住宅、商住及停车场之楼宇,许可高度为90米,且建筑物地面层须退缩3米,形成柱廊,作为公共行人道之用。 两幅土地利用期为48个月,除有合理解释且为政府接受的特殊原因外,承批人不遵守土地利用的任一项期限,延迟不超过60日,处以罚款每日可达50万元澳门币(D地段)或75万元澳门币(E地段);延迟超过60日,但在120日以内,则罚款将加至双倍。加重罚款限期届满、擅改土地用途或土地利用中断90日,均可导致批给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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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建办责成交通枢纽承建单位加快建设工作
为加快氹仔柯维纳马路交通枢纽相关建设工作的推进,运输基建办公室昨日(20日)与承建及监理单位召开会议,并责成承建单位尽快提交施工方案,以及加快相关建设工作。 目前正展开的氹仔柯维纳马路交通枢纽工程,部分建设工作涉及靠近名门世家一侧的柯维纳马路,当中包括进行中的新渠网建设以及桩基础工程,考虑到市民的出行需要,两者在施工安排上须互相配合。承建单位日前曾要求全面封闭靠近名门世家一侧的柯维纳马路以方便其施工,惟有关方案会严重影响市民出行,且遇紧急事故时亦难以满足救援条件,因此,该方案未获得接纳,运建办并要求承建单位重新考虑施工安排,以尽可能减轻工程对社区的影响。 为督促承建单位展开有关工作,运建办主动安排工作会议,会上除督促承建单位尽快提交靠近名门世家一侧的柯维纳马路的施工方案,亦同时要求承建单位调配更多机械,加快完成新渠道的建设,以利后续建设工作的推展。运建办亦已透过监理单位,以书面形式责成承建单位落实上述工作。 氹仔柯维纳马路交通枢纽在规划之初,以轻轨系统配套作为定位,随后两项建设工程分别展开。运建办重申,会为工程质量及安全严格把关,亦会密切注视各项建设状况并作出评估,倘因承建单位未能履行职责而影响工程进度,将依法根据合约条款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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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场道及柯维纳马路路面重铺开学前完工
氹仔运动场道及柯维纳马路的路面重铺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并将於本周六完工。运输基建办公室表示,轻轨工程项目涉及大量协调工作且时间紧迫,但政府也会充份考虑工程对市民的影响,尽量平衡施工和公众出行之间的需要。 运动场道及柯维纳马路为氹仔市中心区的重要主干道,早前分别有区内居民及轻轨社区联络机制的成员反映路面不平的状况,为了更好地保障行车安全,运建办在听取意见后,经与相关部门协调,选择於7月下旬暑假期间交通压力较低的时间,展开相关临时道路的重铺工程。随着重铺工作进入最后阶段,运输基建办公室副主任李安德今(21日)天联同交通事务局人员,落区视察重铺后的情况。 李安德在视察后表示,轻轨工程开展至今,运建办一直重视来自社区的建议。虽然建设工作紧迫,而且涉及大量协调工作,但是各部门也会充份考虑工程对市民的影响,尽可能平衡施工与公众出行之间的需要。由於运动场道及柯维纳马路的轻轨工程都已展开,为减低重铺路面对交通的影响,所以运建办要求承建单位采取分区、分段的施工方式,确保在施工期间皆可维持原有车流方向,运建办亦要求承建单位安排在非繁忙时段加紧施工,尽量将影响减至最低。与此同时,承建单位也充份配合,争取在暑假结束前完成重铺。 运建办感谢市民的体谅和支持,并会汲取经验,完善及优化各项建设工作,尽量减低工程对周边的影响,让各项安排能够做到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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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道路工程於新学年前陆续完工
因应暑假期间,交通流量减少,道路工程大多集中在此时开展,以减低对公众出行的影响。今年暑假已开展的道路工程中,有9项经已完成,馀下包括贾伯乐提督街、沙梨头海边街及罗理基博士大马路等道路工程加紧进行中,预计9月1日前10多项涉及繁忙道路的工程会陆续竣工,并恢复原有行车安排。 「道路工程协调小组」於2009年3月24日正式成立,主要是协调各单位有序施工,改善工作效率,避免道路重覆开挖或因管线受阻而延误工期,小组会定期举行会议,共同审议影响主要交通干道的工程,同时,各成员每年年底都需要提交来年道路工程计划,以便尽早协调所有单位的路面工程有序施工。 考虑到暑假学校放假,学生无需上学,道路上行驶车辆较平日相对减少,故每年暑假都会是道路工程施工的高峰期,大部分影响交通较大的道路工程均会尽量安排於暑假期间进行,务求减低对交通的影响。 今年7、8月暑假,开展的道路工程数量与去年相若,约30项,包括一些因应突发情况须紧急开展的工程,如:约翰四世大马路水管爆裂、聚宝街电缆维修、氹仔运动场道和柯维纳马路路面重铺,以及红窗门、高楼街、船厂巷、氹仔飞能便度街因新建大楼落成需要进行水、电及电讯管网铺设工程等。至目前为止,有9项经已完成,有10多项包括贾伯乐提督街的下水道工程、沙梨头海边街重铺行车路面、罗理基博士大马路的整治工程、红窗门的管网铺设、雅廉访的水管铺设、山边巷的街渠接驳、氹仔运动场路面重铺、科英布拉街的道路整治及路环高顶马路的管线铺设等工程仍加紧进行中,预计下周起陆续完工,以便在新学年开学前恢复原来的交通安排。 至於馀下的道路工程,有部份如:路环田畔街及氹仔嘉乐庇总督大马路铺设电缆等工程,预计9月底前会陆续竣工;另有部份则为跨年度工程,如:轻轨建造工程、柯维纳马路交通枢纽等会继续进行,交通事务局将密切关注工程进度,并做好协调工作,尽量减低工程对居民出行和附近交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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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办邀文化局官员与大专学生网上探讨艺术及文创范畴的发展前景
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将於9月18日晚上八时至九时半举办"大专学生与政府官员网上对话系列活动",邀请文化局吴卫鸣局长与大专学生网上探讨艺术及文创范畴的发展前景,欢迎有兴趣的学生踊跃参加。 高教办去年起定期举办不同主题的"大专学生与政府官员网上对话系列活动",先后邀请多个政府官员与学生网上对话,藉此让大专学生更深入了解特区政府的政策和及时掌握相关专业范畴的发展前景。今年第二场"大专学生与政府官员网上对话"活动即将举行,是次主题为"吴卫鸣局长与大专学生探讨艺术及文创范畴的发展前景"。吴局长将透过"澳门大专学生部落"网页的聊天室功能,与大专学生互动对话,介绍本澳艺术及文创范畴的现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并即时回答学生的提问,以便让学生进一步了解本澳艺术及文创范畴的发展前景以及掌握最新资讯,为日后投身相关行业作好准备。 欢迎有兴趣的人士参与网上对话,尤其有志投身艺术及文创范畴的大专学生,只要成为澳门大专学生部落的会员,便可报名参加。活动详情请浏览澳门大专学生部落网页(StudentBlog.gaes.gov.mo),如有疑问,请致电28345403或电邮至studentblog@gaes.gov.mo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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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控烟联盟代表出席第十届亚太烟草或健康大会
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张素梅主任、卫生局陈惟蒨副局长、何钰珊副局长、预防及控制吸烟办公室职务主管柯庆建医生、澳门吸烟与健康生活协会陈彦鸣理事长、澳门医护志愿者协会黄剑虹副会长、戒烟保健会黄浩彪副主席等一行9人的澳门控烟联盟代表团,前往日本千叶县出席一连4日(2013年8月18日至21日)的「第十届亚太烟草或健康大会」。 在会议举行期间,澳门控烟联盟代表团拜会了中国控制吸烟协会黄洁夫会长,并与中国控烟协会许桂华常务副会长进行了交流。双方分享了两地的控烟情况和经验,强调日后进一步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亚太烟草或健康大会(APACT)」致力於推动烟草控制研究和控烟经验学术交流活动,是亚太地区从事控烟工作者进行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本届会议由亚太地区控烟协会主办,主题为「终结烟草流行-保护和保持健康生活」。会议围绕着三大议题:(1)评估《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各国的实行情况、(2)研究各国控制吸烟政策的案例、以及(3)将控制吸烟视为控制非传染性疾病工作的一部分;分别举行了4场全体会议及19场专题研讨会。据主办单位的资料,是次大会约有来自40多个国家和地区约1000人参加。至於「第十一届亚太烟草或健康大会」将於2016年在青岛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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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署化验所全力支援食安中心检验检测工作
《食品安全法》将於今年10月20日正式生效,而食品安全中心的筹设工作亦已基本完成,民政总署辖下化验所将持续加强检验检测工作,全力支援食安中心以及配合本澳未来社会发展。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日前在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代主席黄有力、副主席罗永德、委员吴秀虹陪同下,前往民署化验所了解化验人员的工作情况、参观水质及食品检测的实验室设施。 民署化验所主要负责监察供饮用或使用的水质情况,以及检测食品等方面的工作。化验所自2003年取得了ISO/IEC 17025实验室认可资格后,监控及检测质量不断提高。目前,已认可之检测项目达76项,食品检测项目达74项。 去年,检测的水质样本,包括自来水、原水、污水等样本量达5,600个,而食品检测包括蔬果类、海产类、奶类肉类以及禽流感检测等样本量更达51,000个。 为配合社会发展及食安中心的投入运作,化验所将持续提高监控水平,落实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的监督工作,有系统地执行质量监控计划,包括实验室环境、仪器、标准物质、实验试剂、人员能力、实验方法等方面的监控,并持续参加国内外的能力验证活动(实验室间比对),以达至检测技术水准持续符合国际要求。另一方面,亦将加强人员培训,定期派员到外地进行技术交流,吸收经验;落实人员专业化,并不断完善培训计划;优化及开发更多检测方法,引入国内外的检测标准及扩大检测范围,提供更多的检测服务,配合日渐增加的项目检测需求。加强实验室软、硬件建设,完善实验室配套设施。 陈丽敏司长表示,因应《食品安全法》即将生效及食安中心将正式投入运作,民署化验所未来须全力支援食品安全的相关检测工作。她勉励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与本澳卫生部门及区域间有关检验检疫机构的紧密合作及交流,全力配合和支援食安中心的工作,为市民的用水及食品安全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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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自我保护有效预防登革热
预防登革热工作小组将於本周六(24)日将於氹仔花城公园侧举行本月最后一场户外的预防登革热宣传活动,届时将连同多个团体向本澳居民宣扬「自我保护」的主题,呼吁市民做好预防登革热防护措施,尽量避免在伊蚊叮咬人的高峰时段到树荫草丛阴暗处逗留。 第四场户外宣传活动於当天下午二时至六时举行,现场设有预防登革热壁报展览、美洁城市及环境卫生壁报展览,游戏廊和安排吉祥公仔与市民拍照。 暑假即将结束,但仍有不少市民出外旅游,以及有不少旅客来澳观光,近期澳门天气仍然炎热及多雨,有利白纹伊蚊的孳生。今年六月的诱蚊产卵器指数为75.2%,稍高於过往同期,显示目前伊蚊的分布较为广泛,传播登革热的风险将增加。 伊蚊喜欢在日间叮人,尤其是日出后两小时及日落前数小时,吸血场所大多在屋内或野外阴暗处。因此,在个人防护措施方面,外出时可以穿着长袖衫裤及使用驱蚊剂,以防止被蚊虫叮咬;若外游回澳后感到不适,并出现感染登革热的疑似症状,例如发烧、头痛、肌肉关节痛、出疹等症状,应及早就医,以免延误治疗时机及增加疾病传播的风险。 工作组呼吁,市民要继续做好登革热的预防措施,切勿松懈,清除家居内外的蚊虫孳生源,保持环境卫生,保护好自己,避免被蚊叮咬。在冬季来临之前,工作组会持续并密切留意登革热症的疫情发展,适时调整各项预防登革热工作力度,期望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共同维护我们的健康生活环境,积极遏止登革热在本地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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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七月消费物价指数
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7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123.86)按年上升5.38%,升幅由外出用膳和旅行团收费上调,以及住屋租金上升带动。 与去年7月比较,升幅最明显的大类为住屋及燃料(+9.04%)、医疗(+6.43%)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6.42%),主要是住屋租金上升,门诊服务和外出用膳收费上调,以及鲜活食品价格上升所致;另一方面,教育及通讯价格指数分别下跌3.14%及2.66%。今年7月甲类(123.89)及乙类(124.38)消费物价指数按年分别录得5.84%及5.31%的升幅。 今年7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43%。旅行团收费及住屋租金上升,导致康乐及文化和住屋及燃料的价格指数按月上升3.01%及1.03%;另一方面,夏季成衣减价促销,令衣履的价格指数按月下跌2.16%。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按月分别上升0.49%及0.38%。 至今年7月为止的十二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5.47%;其中,住屋及燃料(+8.54%)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6.95%)指数升幅较大,而教育指数则下跌2.69%。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分别录得5.98%及5.47%的升幅。 2013年首七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上升5.27%,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亦分别上升5.82%及5.17%。 以2008/2009为基期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是反映物价变化对本澳整体人口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5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6,000至18,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代表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19,000至34,999澳门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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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通知安顺大厦发展商停车场销售须遵守有关规定
安顺大厦是根据房屋发展合同制度兴建的经济房屋(见经第40/2011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修改第1/SATOP/97号批示规范的土地的批给)。第10/2011号法律取消房屋发展合同制度,然而,对於在该法律生效前已生效的房屋发展合同设立过渡性规定,根据该法律第60条第3款的规定,该等合同仍然有效,并适用第13/93/M号法令的规定。 由於安顺大厦是由房屋发展合同制度兴建的,按照上述批地合同的规定,非住宅部分单位的业权属发展商所拥有。对於非住宅部分的销售,按照上述批地合同第14条规定,一旦土地完全被利用,发展商可按现行适用法例尤其是四月十二日第13/93/M号法令的规定,将非作居住用途的馀下单位出租及/或出售。 一般情况下,对於非住宅用途单位,发展商可自由销售,惟属停车之空间的销售,发展商尚须遵守第13/93/M号法令第11条第3款d)项规定,三、有关用於停车之空间,应遵守下列规定:d)停车区域得分成独立车位,以便售予分层所有人或第三人,而在首次转让部分独立车位时,分层所有人享有优先权;如发展商所订立的法律行为违反上指规定的期间,根据f)项的规定,得按一般法的规定予以撤销。 因此,本局今(20)日已去信予发展商,明确停车位的销售,必须遵守第13/93/M号法令第11条的规定,否则,所订立的法律行为,按一般法的规定予以撤销。 同时,《安顺大厦经济房屋售楼说明书》亦已标示相关批地批示,以及该项目包括"停车场"等非居住用途,供所有获甄选之安顺大厦经济房屋家团参阅。 为配合石排湾公屋项目落成及住户陆续迁入之需要,交通事务局於今年第一季已启用了区内的巴士站场,调整15、25、26、26A、50及N3六条路线进入该区,并於今年4月及7月先后开启25F及22F快速巴士路线,分别连接石排湾巴士总站至关闸总站及亚马喇前地站,此外,由石排湾总站连接至其他大型转乘站场的快速路线亦会於稍后时间开通,让居民透过这些主要站点,利用转乘服务往返本澳不同地区。随着相关快速巴士路线陆续投入营运,交通事务局会密切留意路线的营运情况,并因应客量需求适时检讨及调整班次频率,从而更好地配合公众的出行需要。 政府除提供巴士服务,便利区内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出行外,考虑到部份住户使用私人车辆作为主要出行工具,石排湾公屋社区内设有五个公共停车场,其中居雅大厦及业兴大厦停车场现正开放使用,而乐群楼停车场已完成建设,待验收后将陆续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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