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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及财团登记

已成立社团或财团在身份证明局存有纪录证明书

如何办理

申请对象:

年满18岁的人士。

证明书内容:

登记编号、社团或财团名称及首次刊登政府公报日期。

办理方式

1. 自助服务机办理(无需预先取筹):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士可使用自助办证机办理社团及财团存有纪录证明书

  • 持有澳门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特区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 年满18岁

以下情况均不能使用自助办证机办理社团及财团证明书,请取筹到柜台办理:

  1. 不持有居民身份证的人士(包括遗失居民身份证)
  2. 居民身份证已逾期(换证中除外)
  3. 代办申请

2. 网上服务:

请参阅《一戶通》《商社通》专题网页。

附注:

  • 使用《一戶通》或《商社通》提出申请的人士,可选择以纸本证明或以电子证明的方式接收证明书。如属纸本证明书,申请人需亲临身份证明局或授权他人代为领取。
  • 电子证明与纸本证明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柜台办理(办理服务前须领取筹号,取筹方式请参阅身份证明局网页预约及取筹方式):

亲临或委托他人到身份证明局柜台提出申请,并携同已填妥的《社团及财团证明书申请表》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柜台办理

身份证明局

  • 总办事处
    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 1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周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周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周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自助服务机办理

请参阅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专题网页


费用及付款方式

费用:

15澳门元;
(注:行政公益法人免缴费用)

付款方式:

柜台办理

总办事处(中华广场)、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接受以现金、信用卡、闪付卡、借记卡、澳门通及MPay澳门钱包付款

网上办理

电子支付。

自助服务机办理

政付通或澳门通。


审批所需时间

透过身份证明局自助服务机《商社通》提出申请:

领取地点及时间
接收申请时间

领取地点

中华广场一楼
份证明局
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09:00~10:15

13:30

13:30

10:15~13:00

17:00

17:45

13:00~14:30

下一工作天13:30

14:30~16:00

17:45

16:00后接收

下一工作天13:30

 

柜枱申请:

相关证明书签发时间为自本局收到申请及所需文件齐备之翌日起计10个工作天。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进度:

身份证明局服务进度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柜台领证方式

服务对象:

于柜台或自助办证机完成申请手续后,领取证件或证明书的人士。

领证程序:

  1. 扫描或输入收据编号(如无法读入收据编号,请向职员查询。)
  2. 留意荧光幕显示姓名及柜台号。
  3. 到指定的柜台领取证件或证明书。

亲身领证:

在领取证件或证明书时,须确认申请人的身份,如属续期的居民身份证或原旅行证件仍有效,须带备原证件进行注销。

委托代领:

如申请人欲委托他人代领证件或证明书,可填写收据背面的授权表格,或提交书面授权书,并按照身份证上的签名式样签署。有关代领手续的详情,请参阅身份证明局的问题集


资料提供:身份证明局(DSI)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10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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