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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或导赏服务

澳门茶文化馆导赏预约服务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须提前最少 15个工作天递交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必须递交文件:

1. 申请人可使用“商社通”手机应用程序或透过市政署网站的网上服务专页登入“商社通”账户办理。
2. 申请人须于十五个工作天前填妥申请表,盖上所属学校/机构/团体公章,传真至(853)2837 2062或电邮至ACR-DACRA/DACREC@iam.gov.mo。

必须出示文件:没有必须出示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凼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小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巿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网上办理

1. 申请人可使用“商社通”手机应用程序或透过市政署网站的网上服务专页登入“商社通”账户办理。
2. 申请人填妥申请表,盖上所属学校/机构/团体公章,电邮至ACR-DACRA/DACREC@iam.gov.mo。

 

邮寄申请 

不适用

 


费用 

申请费用:无须收费

表格费用:无须收费

印花税:不适用

保证金:不适用

收费及价金表:不适用

 


审批所需时间 

网上办理:4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申请必须以学校/机构/团体名义提出,参加者年龄不限,唯12岁以下参加者须由成人陪同;

申请导赏服务的人数必须为15人或以上,倘若参观人数超过30人,本署会作出相应安排;

申请人须于十五个工作天前提出申请。所有申请将以先到先得为原则;

导赏服务以粤语为主,其他语言须视乎本署之人力资源情况而定;

如需更改日期或取消有关申请,请最少于活动日三个工作天前以电邮或传真通知本署。

 


相关规范或要求 

不适用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文康及公民教育厅 – 文康社群处 电话:(853) 8591 2385/ (853) 8591 2383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5-06-05 09:31

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