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须提前最少 15个工作天递交申请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必须递交文件:
1. 申请人可使用“商社通”手机应用程序或透过市政署网站的网上服务专页登入“商社通”账户办理。
2. 申请人须于十五个工作天前填妥申请表,盖上所属学校/机构/团体公章,传真至(853)2837 2062或电邮至ACR-DACRA/DACREC@iam.gov.mo。
必须出示文件:没有必须出示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凼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小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巿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网上办理:
1. 申请人可使用“商社通”手机应用程序或透过市政署网站的网上服务专页登入“商社通”账户办理。
2. 申请人填妥申请表,盖上所属学校/机构/团体公章,电邮至ACR-DACRA/DACREC@iam.gov.mo。
邮寄申请
不适用
费用
申请费用:无须收费
表格费用:无须收费
印花税:不适用
保证金:不适用
收费及价金表:不适用
审批所需时间
网上办理:4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申请必须以学校/机构/团体名义提出,参加者年龄不限,唯12岁以下参加者须由成人陪同;
申请导赏服务的人数必须为15人或以上,倘若参观人数超过30人,本署会作出相应安排;
申请人须于十五个工作天前提出申请。所有申请将以先到先得为原则;
导赏服务以粤语为主,其他语言须视乎本署之人力资源情况而定;
如需更改日期或取消有关申请,请最少于活动日三个工作天前以电邮或传真通知本署。
相关规范或要求
不适用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文康及公民教育厅 – 文康社群处 电话:(853) 8591 2385/ (853) 8591 2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