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 印有申请人住址(近6个月)之水、电或电话费单清晰影印本1张;
- 一吋半彩色近照4张;
- 在同一经济体系内,每位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张;
- 在同一经济体系内,每位家庭成员近照1张。
必须出示文件:出示中签者之有效澳门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确认及续期递交文件地点﹕
-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
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台山分站:澳门台山巴波沙大马路127号嘉翠丽大厦B座地下
──筷子基分站:澳门沙梨头新街筷子基社屋快达楼第2座地下G及H铺 -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下环分站:澳门李加禄街下环街市市政综合大楼4楼 -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氹仔黑桥街平民新村75K号
──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 综合服务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 9时 至 下午 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市民服务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 9时 至 下午 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准照费用10%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
收费:费用按照现行市政署费用,收费及价金表。
价金表: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
办理确认期限:
正选:申请期的第二个月份之26号之翌日起计5个工作天内须完成办理手续。
后补:申请期的第二个月份之26号之翌日起计第6个至第10个工作天内须完成办理手续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 根据第268/2003号行政长官批示第二条第一款第一,发出年度准照的应付金额,以发出准照日的月份至该历年年终的完整月数按比例计算;
- 根据第302/2018号行政长官批示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豁免2019年度小贩准照费用;
相关规范及要求
中签人士才可以确认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进度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